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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镇三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7-04-24                 来源:观山镇纪委   

    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观山镇三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观山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社会评价工作部署动员会,贯彻落实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社会评价工作部署动员会精神,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2017年观山镇村(社区)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观山镇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完善规章制度的通知》、《观山镇村社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镇《关于村(社区)干部歇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强化党员干部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各村(社区)监督委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并由镇纪委牵头,对各村(社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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