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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荣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2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立足新起点 展现新风貌 实现新作为
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荣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1日)
罗志敏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特邀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讲政治严执行,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8年,县委以上率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荣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全市各区县第一;201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88.62,比2017年上升0.53,测评结果全市各区县第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荣县纪委监委是全省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单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巡察工作联系点和全省10个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联系点之一。信访宣教、执纪审查、党风政风、体制改革、政治巡察等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
  (一)提高政治站位,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十双”(1)“五抓四强化”(2)“五着力五落细”(3)等履责机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程记实。提高同级监督实效,每季度协助县委组织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向县委书记专题汇报履责情况;牵头做好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加强督查问责,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坚持“一案双查” (4),对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启动“一案双查”并开展“双责约谈”(5),问责党员干部12人。
  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挺纪在前,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履职尽责。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环保履职、涉农权证清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调研”9次,专项监督检查183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个,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10人;组织涉农权证清理整顿工作监督检查296次,发现问题12个,完成问题整改7个;坚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沟通协作机制,查处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52件,问责处理6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
  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案明纪强纪,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聚焦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全年共问责处理346人,其中乡科级95人,一般干部50人,村(社区)组干部119人,其他人员82人。
  (二) 强化担当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全方位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履行改革试点工作职责,坚决落实荣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委机构调整,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区县监察委员会。聚焦队伍结构优化,划转政法编制15个,转隶人员9人。新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确保执纪执法均衡开展,纪法衔接有序推进。
  全覆盖派驻纪律检查组织。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最大限度发挥派驻监督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配齐配强派驻机构人员,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设置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筹备组15个,监督56个单位;核定编制64名,配备纪检组筹备组组长15名、副组长19名。
  全动员探索监察职能延伸。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立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1个(县纪委监委派出乐德镇纪检监察组),县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24个,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规范乡镇监察工作,探索实行片区协作办案机制,组建乡镇协作办案片区6个。强化村级监察力量,延伸监察监督“神经末梢”,整合设置村级监察联络员346名。
  (三)深化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有效彰显
  抓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集中处置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三巡视组和市委第四巡察组转交信访举报件66件。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协助县委高质量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7个,完成率100%;整改完成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44个,完成率达69.8%;整改完成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5个,完成率达100%;县级被巡察单位整改完成反馈问题350个,整改完成率达100%。
  常态开展县本级巡察。严格落实《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三大问题”“六大纪律”,切实发现基层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巡察单位41个,完成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任务的45.6%,其中: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对县法院的上下联动巡察1次,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1轮、机动式巡察1轮。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巡察“利剑”的震慑、遏制和治本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年共发现被巡察单位问题441个,向职能部门移交问题75个,移交线索80条,批评教育102人,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12人,立案审查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取消5个单位评先评优资格;督促被巡察单位出台《荣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荣县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56个。
  (四)从严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
  严肃查纠作风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微信、QQ、随手拍等科技手段进行日常监督,不断完善“指尖上的监督”平台建设。狠抓“四风”问题整治,有针对性开展选题式、滚动式、多轮次明察暗访,全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05次,责令相关单位限时整改问题84个。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点对点督促整改完成市正风肃纪反馈问题12个、省市县社会评价测评反馈问题143个。密切关注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累计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宴席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个,处理4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谈话提醒、诫勉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19人。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惩治“微腐败”,统筹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农村低保等五个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整饬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作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9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件,问责处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0件1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组织处理42人。接收扫黑除恶问题线索77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恶势力保护伞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移送司法机关2人,公开曝光3起4人。紧盯惠农惠民“一卡通”管理问题,在“一卡通”专项行动中,全县共317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退缴资金107.978万元,收到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开展“片组+巡查”(6)和“1+X+3”常态化监督检查(7),全面施行各部门作风“月检查、月报告”工作制度。深化拓展“纪检+媒体+群众”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开办电视问政节目《荣州问政》两期。深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关键少数、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风险防控,在县残联试点开展预防腐败“体检行动”,在金花乡、县农牧业局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防治行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双考核”,修订完善党风政风行风“三级差评”民主评议制度,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五)坚持惩防一体,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比对作用,建立“1+N”问题收集机制(8),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持续深化全省基层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县成果,打通线索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强化执纪的惩戒作用和党内监督的震慑作用,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总体效果初步显现。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手段,不仅治“病树”、拔“烂树”,更护好整片“森林”。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9)处理527人次,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持续深化纪律教育。抓好“讲政治、知敬畏、守廉洁”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14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00场次,开展廉政谈话1152人次,签订廉洁承诺书2960份,印制两个责任、党章党规党纪等“口袋明白卡”6000余份,印发本土警示教育读本2000册。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吴玉章故居成功培育为四川省廉洁文化基地,荣县土陶廉文化公益广告《坚守初心 百炼成器》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春风画语漫荣州》(第二册)等漫画读本获省、市纪委好评。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在双石镇政府、新桥镇赶场冲村打造镇、村两级警示教育点。切实将纪律教育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形成敬廉崇廉良好风尚,汇聚干净干事“廉”能量。
  (六)着力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铁军释放新活力
  对标对表把握时代新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精准落实本领,全年共开展专题学习4次、专题讨论4次。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班子成员不定期与机关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年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40余次。着力干部选拔培养,积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渠道,交流提拔纪检监察干部25人。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选配科级巡察干部12人,巡察办组实现满编运行。
  练就本领提升履职新能力。深化实战练兵“以案带训”方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程序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全年共组织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强化业务培训,针对性地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培训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全年共组织参与省、市、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业务能力,选派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县纪委跟班锻炼,全年跟班锻炼时长达3000余个工作日。
  刀刃向内树立队伍新作风。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必须十严禁”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监督,接受省纪委内部巡察延伸巡察,全面完成“三转”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强化自我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严查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瞒案抹案等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理。全年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2件,谈话函询7件,党纪立案2件,纪律处分2人,为5名纪检监察干部正名。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准确定位,认真履责,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仍习惯于用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还存在抓业务硬,抓党风廉政建设软的现象;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重点领域、关键少数腐败问题依然易发高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等。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有力的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走在前作表率,纪检监察组织要有新作为
  同志们,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我们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的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全省生态建设标杆县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县委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重要工作向县委和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和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县委抓好述责述廉、责任约谈等责任机制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好综合评价办法,健全完善县域政治生态推进机制,探索在乡镇、县级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分类开展政治生态综合评价。坚持“六立六破”(10),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把护航改革大局作为要务
  保障机构改革风清气正。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平台、短信、宣传单、提醒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纪律宣传。组织各涉改单位在机构改革开始前开展一次严肃改革纪律的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畅通反映违反改革工作纪律问题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阻碍改革等行为,以严的要求和铁的纪律确保改革期间风清气正。
  保持改革发展良好态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和改革纪律,把好改革工作政治关廉洁关。要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凡提四必”(11)要求,排查梳理干部问题线索,提前做好线索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回复有关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对问题举报不实的,快查快结,及时澄清正名;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完成监察更名赋权。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延伸,向乡镇、社区、村组基层延伸,向医院、学校、国企延伸。探索完善纪法贯通机制、法法衔接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有序对接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制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发挥执纪执法双重职责的互补优势,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把作风纪律要求化风成俗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四风”老问题新表现,依托“四位一体”举报平台(12),畅通举报渠道,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改进正风肃纪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收送红包礼金、乱发津补贴、公款旅游等“四风”顽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1+X+3”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慢作为、中梗阻、不担当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查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深度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联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常态化明察、交叉式暗访、节假日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坚持正风肃纪明察暗访、问责查处、民主评议常态化,健全完善作风问题“常态监督、定期分析、会商研判、盘点曝光”机制。认真查找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不断巩固深化成果,建章立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严明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拒不服从、擅离职守、各行其是;严禁推诿拖延、隐瞒不报、延误险情;严禁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流于形式;严禁以讹传讹、道听途说、散布谣言;严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包庇纵容。持续开展抗震救灾专项监督检查,从严问责查处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夯实工作作风,提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为有力推进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确保我县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四)把惩腐高压态势贯穿始终
  加强反腐统筹协调。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机制,完善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坚持重大案件集体会商研判,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方式解决工作衔接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整合反腐力量,切实加强“纪法”和“法法”衔接。坚持纪挺法前,纪严于法,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握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13)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搞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城镇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对发生在民政救济、扶贫开发、征地拆迁、医疗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发挥执纪审查质效。充分运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加强对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理、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监督执纪主要环节信息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化案件移送审理“三级预警”提示机制(14),切实加强查审衔接,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探索建立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坚决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深入开展容错纠错行动,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准确适用“四种形态”中容错纠错。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等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重大案件警示教育会,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把日常监督预防践之于行
  强化预防监督。加强统筹联动,持续抓好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风险防控。着力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督促各级全面规范做好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有效监督方式和途径,全方位构建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新机制。有序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换挡升级、提质增效。
  强化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职责,坚持把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机制,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采取常规+专项+机动式+点穴式+回头看等巡察方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问题线索质量。聚力问题整改,切实完善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等四本台账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处置到位、成果运用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用好新媒体举报平台等载体,构建“网站+微信+电视栏目”的立体监督平台。深入挖掘身边勤廉故事,大力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用好“一片一书”反面教材,量身定做留置案跟案教育,发挥本土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四川省廉洁文化基地正面引领作用,持续挖掘漫画文化、土陶文化等廉洁因素,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三、强素质勇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再展新形象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以令人信服的形象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一)始终做到忠诚坚定。天下至德,莫过于忠。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灵魂和生命线。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转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二)始终做到担当尽责。不厚其栋,不能任重。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建立纪检监察人才库,重点建立审查调查和巡察人才库,实行专业化、系统化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常态化开展内部巡察。严格落实《荣县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计划》,积极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县纪委上挂锻炼。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
  (三)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积极适应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着力克服本领恐慌。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心存敬畏和戒惧,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以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不怕法律无情,就怕自身不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十严禁十必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头雁效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当好党委的“探照灯”、人民的“啄木鸟”和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名 词 解 释

  1.十双: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即履行“双责任”、制定“双清单”、层层“双背书”、抓好“双约谈”、开展“双宣讲”、及时“双报告”、严格“双评价”、执行“双陈述”、配合“双审查”、做好“双记录”。
  2.五抓四强化:乡镇在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总结形成的“五抓、四强化”工作制度。“五抓”:抓好体系构建、抓细层级责任、抓住防控重点、抓实责任考核、抓严责任追究;“四强化”:强化“三级监督”、强化“三项建议权”、强化“三项审查权”、强化“两级调查权”。
  3.五着力五落细:指社区在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总结形成的“五着力五落细”工作制度,即着力量化责任,落细廉洁条约;着力深化引领,落细个性服务;着力强化预防,落细学习教育;着力亮化行权,落细民生改善;着力固化制度,落细监督检查。
  4.一案双查:指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范围内的责任。
  5.双责约谈:指县委、县纪委就各乡镇党委、工业园区(河西新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驻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情况对其负责人所进行的督促检查谈话。
  6.片组+巡查:将全县乡镇(部门)划分为6个片组,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组长,重点对辖区内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开展季度巡查。
  7.“1+X+3”常态化监督检查:指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县纪委(“1”)和相关职能部门(“X”)结合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检查;“3”是指平时经常性督查、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和对职能部门履责的再督查。
  8.“1+N”问题收集机制:指通过1个乡镇纪委+N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走村入户收集问题的工作机制。
  9.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指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指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是指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六立六破:立新发展理念,破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立清风正气,破“四风”积弊和腐败顽疾;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立公平正义,破特权思想;立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破“好人主义”;立新型政商关系,破官商勾结、利益输送。
  11.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12.“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为一体的信访综合受理平台。
  13.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4.案件移送审理“三级预警”提示机制:指根据党纪政务案件的办案时限,对未及时移送审理的案件采取“红色、橙色、黄色”三种颜色的提示卡进行提醒,确保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审理。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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