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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察建议书,推动脱贫攻坚

时间:2020-08-20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建议你局针对低保政策执行不精准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复核,建立涉刑人员信息监管和动态管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日前,荣县纪委监委对辖区内的新桥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入户核查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时,发现一位村民属于服刑人员(实刑期),却仍在享受低保政策。监督检查组随即向县民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就“错保”问题开展整改。

纪检监察干部入户核查低保资金到位情况  (冉彬彬 摄)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民政局在印发《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对今年县内新增低保开展了入户核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低保进行了清理与规范。

“监察建议书既是风险‘警示灯’,更是工作‘催办单’。”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民政局已对全县21个镇(街道)农村低保进行重核,取消不符政策的城乡低保28人。

但是,整改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然便会落入“应付式”整改的误区。

荣县纪委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把脉开方”后,同步督促县民政局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一体推进。整改中,县民政局与县法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携手,通过会商信息互通工作办法,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构建县级低保信息大数据平台,以实现对低保信息变化的掌握和动态调整。

今年4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现场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就贫困户收入达标、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6项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及时印发监察建议书。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开展3轮监督检查,向责任单位反馈问题95个、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送了之”“一收了之”,县纪委监委在监察建议书中明确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结果。并定期开展上门回访、电话提醒、抽查检查等工作,对整改情况实时跟踪,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监察建议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武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龙表示。脱贫攻坚战中,荣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权,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病灶”、开好“药方”,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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