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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10-30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与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县规范性文件。

7.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承担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网络设备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10.承担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和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协助部门制定平台部署、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

11.承担纪检监察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12.承担镇(街道)纪(工)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题培训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县纪委监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轴,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全县中心大局强化监督保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31.0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5.73万元,减少5.8%。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项目收支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19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2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35万元,占71.8%;项目支出345.73万元,占2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1.0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88万元,减少3.7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项目收支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88万元,减少3.6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收支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7.89万元,占86.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7万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40.97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56.75万元,占4.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2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68.86万元,完成预算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8.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9.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10.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11万元,占7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9万元,占2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万元。主要用于执纪、执法车在机关执行公务、查信办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理省市纪委监委指定专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10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及兄弟区、县等有关领导来我县纪委监委参加各项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查信办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纪委监委运行经费支出49.12万元,比2021年增加6.8万元,增加1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纪委监委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办案项目经费、政治生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内容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填报提示: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监督执纪问责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荣县纪委监委共有14个内设机构,具体为: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荣县纪委监委电教与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与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县规范性文件。

7.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承担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网络设备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10.承担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和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协助部门制定平台部署、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

11.承担纪检监察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12.承担镇(街道)纪(工)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题培训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2年初县纪委监委共有在编在职人员45名(含事业编制人员5人),当年增加3人,年末共有在编在职人员48名(含事业编制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委机关2022年实际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8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3.2万元, 2022年决算财政资金总收入1231.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委机关2022年实际支出1226.08万元,结转下年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支出808.34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3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8万元,资本性支出10.7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决算编制情况。委机关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等制度。

2.执行管理情况。委机关2022年各季度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量化指标,比年初预算增加579.99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和本年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追加人员经费和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等,本部门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5万元,年末结余0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结转5万元。

3.支出绩效情况。委机关部门支出保障了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县纪委监委履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等职能职责。2022年度委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5.11万元,2021年持平,人均支出5231.11元;公务接待费10.39万元,比2021年减少0.31万元,压缩2.9%,人均支出2164.25元,主要原因为压减公务接待。2022年委机关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取得了成效。委机关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优先保障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线的原则实施绩效分配。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项目资金。经费开支严格遵循经办人填写、财务人员初审、工作室负责人或证明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财务审批人审签等报销审批程序。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保证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规合法。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财务管理情况。委机关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了资产管理和内控制度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二)结果应用情况

委机关严格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向社会公开,及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并主动接受财政监督。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做好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购、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自评质量

2023年县纪委监委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预算管理方面。我委预算编制数据完整准确,预算科目细致,报送及时;能够按照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控制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三公经费”变动率方面。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3、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我委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有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我委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委2022年预决算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做到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方面。我委在年初根据当年的工作重点制定了与之相应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并在2022年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布置对2022年的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荣县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支出管理突出了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预算资金总体偏紧,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不强。

(三)改进建议。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大力压缩会务费、一般接待费、加大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

附件2

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我委2022年4月、9月申请追加纪检监察审查调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共计19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由办公室牵头开展自评、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全过程监督,财务负责人对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由县财政批复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年,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计划190万元,实际到位19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12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12月底,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我委严格按照开支范围以及规定的用途支付项目经费,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在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管理上,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开支范围以及规定的用途支付项目经费,能够全面实行严格的“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项目实际资金管理中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实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经费的决策机构,办公室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室(部)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的需求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的监督部门。

(二)项目管理情况。

办公室根据各室(部)的需求,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严格按照报销清单进行报账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任务占计划数比例100%。

2.质量指标。质量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经费保障,从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各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群众满意度指标。进一步提升震慑力度,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每一项工作的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来使用,严格落实经费审批程序,将项目经费用于纪检监察审查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有效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偏离绩效目标现象。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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