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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10-30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与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县规范性文件。

7.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轴,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全县中心大局强化监督保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属于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其内设机构为: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14个。

二、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属于中国共产党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其内设机构为: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14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174.9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1.85万元,减少10.0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项目收支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14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16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23万元,占70.45%;项目支出345.73万元,占29.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4.9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4万元,减少8.1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项目收支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万元,减少7.8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收支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4.59万元,占86.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2万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37.58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52.17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6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68.86万元,完成预算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6.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7.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11万元,占7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9万元,占2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万元。主要用于执纪、执法车在机关执行公务、查信办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理省市纪委监委指定专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10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及兄弟区、县等有关领导来我县纪委监委参加各项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查信办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2万元,比2021年增加6.8万元,增加1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纪委监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监委监委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办案项目经费、政治生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内容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填报提示: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监督执纪问责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分 附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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