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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1-04-30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1.梧桐街道柏林村时任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建违规挪用医疗保险费用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初,梧桐街道柏林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建利用保管14组组长林某某银行卡的便利,将属于林某某个人资金4300元取出用于家庭支出和个人消费。此外,在经办2020年度村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存工作期间,将经手的保险费共计35020元,用于家庭支出和个人消费。2021年3月,刘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已主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