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曝光4起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力问题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时间:2019-12-13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1.苍溪县环保不达标企业未及时关停问题。2017年3月8日,原广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向苍溪县政府下达《督查通知》,指出群众向省环保督察组反映苍溪县华宇建材厂等5家企业无污染防治设备,未取得合法手续、违法经营,属落后产能,应予关闭。2017年5月,时任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蔡卫周在华宇建材厂环保不达标案执法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采取查封、扣押生产设施设备等强制措施,导致该厂停产措施落实不到位。同时,在对全县砖厂生产情况摸排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未能发现永宁镇兰池砖厂违规生产问题,致使环保不达标企业未及时关停,并被省环保督察暗访通报。2018年6月,蔡卫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被关停的农家乐仍然隐匿经营问题。2017年8月,按照内江市关于黄河镇水库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市中区永安镇对辖区内2家农家乐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限期停业整顿,并要求镇环保办和园坝村加强后续监管。在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和抽查复查中,永安镇环保办主任吴正琼,园坝村党支部书记钟永利、村主任钟志刚工作不深入,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中1家应关停的农家乐仍隐匿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吴正琼、钟永利、钟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充市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问题。2018年以来,小龙街道办事处在“散乱污”企业排查和落实整治工作中,对“散乱污”企业高坪区路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整治不到位,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基本要求。2019年10月,小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卓签发公函,向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和高坪区商经局说明该公司给市重点城建项目供货,请求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客观上助长了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未发现和查处该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存在监管失职。高坪区商经局未协商好各行业部门做好对该企业的整治工作。2019年11月,杨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君受到书面诫勉,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家权、高坪区商经局副局长任小华、小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屈强分别受到谈话诫勉。
4.宜宾临港经开区白沙综合服务中心建筑工地等防尘抑尘措施严重不足问题。2018年8月,省环保督察组到宜宾临港经开区白沙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发现存在大量防尘网破损、大部分施工区域未采取喷淋抑尘、仅少量围挡安装有喷淋管道且不能开启运行等问题。宜宾临港经开区规建环保局建设和质量安全处副主任科员田亚彬,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港建公司副总经理彭小平负责该项目工作以来,工作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施工项目现场仍然存在相关环保设施未使用、整治措施未落实等问题。2019年7月,田亚彬、彭小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