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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严防“灯下黑” 打造纪检铁军

时间:2017-10-25                 来源:县纪委   

   “本人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政纪法规的同时,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时刻慎处慎微、慎权慎欲,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荣县纪检干部雷浩承诺道。

(图为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严禁”承诺书)
    今年以来,荣县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旨在严防“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荣县实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有关事项每年报告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外出的除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外,必须提前1至3天向县纪委报备,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家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及乡镇、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定期对分管和联系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与家属签订《荣县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家庭助廉承诺书》,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
(图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万波对纪检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结合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家访、外出报备等掌握的情况,县纪委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运用谈心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严重错误,甚至违法犯罪。
    截止目前,填写干部个人事项报告197人次,签订助廉承诺书197份,开展廉政家访80余人次,收到外出报备48人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提醒谈话31人次。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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