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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荣县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5-25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县委仅组织本级传达学习,未要求各级团组织组织团员、青年贯彻学习,未结合实际作出专题安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组织全县各级团组织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与学习团支部达835个,覆盖团员青年8800余人。二是组建荣县青年思想政治讲师团,制定《荣县青年思想政治讲师团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开展荣县共青团“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千名团干上讲台 机关团干下基层”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1场次,覆盖青年1200余名。三是制定了2023年度参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坚持每月开展参照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

2)针对巡察反馈“2022年1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的通知》,团市委3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3月底前完成专题学习,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从严治团各项工作’,但团县委5月9日才以办公会议形式组织学习,巡察结束时还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21日专题学习共青团中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举措。二是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团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计划。三是出台《荣县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细则》,开展2022年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团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2.“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落实不够

3)针对巡察反馈“凝聚社会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县委重大工作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不够。如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团县委仅在‘志愿四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招募突击队志愿者的信息,没有具体措施跟进,在巡察入驻时全县在册成员仅185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荣县青年企业家协会、“青悦荣县”大学生联盟等“青”字号青年团体,联系好荣县义工联等团属社会组织,联合开展圆桌论坛、宣讲直播、志愿行动等活动,使青年社会组织成为共青团引领力服务力重要载体。二是发动大学生、社会青年资源,组建荣县青年志愿服务队,制定《荣县青年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以“接单+派单”形式不断助力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工作,累计发动青年志愿者0.6万余人次。紧密结合县委“124”发展思路,调整成立荣县青年“4+1+N”志愿服务队,更好地带领广大青年投身到“四地同建”中去。三是依托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全县各镇(街道)、单位用人需求,招募130余名高校大学生参与假期政务见习,给青年学子提供锻炼专业技能、展现个人才智、积累工作经验的实践平台,把工作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四是实施中国人民大学研支团、大学生西部计划·自贡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专项行动,招募43名青年投身基础教育、服务三农等工作中,参与乡风文明、助残帮困等系列志愿服务,为乡村振兴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青年人才支持。五是动员青年群体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荣县特色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建议》等调研报告6篇。

4)针对巡察反馈“团县委未制定2021-2022年工作要点,对如何落实‘凝聚青年智慧,贡献青春力量相关举措,为加快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和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贡献共青团力量’等事项无具体举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自贡市建设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工作,于2月22日专题研究如何落实“凝聚青年智慧,贡献青春力量相关举措,为加快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和新时代宜业宜居文化城市贡献共青团力量”等事项。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引领荣县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青年榜样力量,组织不同行业领域的优秀青年代表作交流发言,通过故事分享等形式讲好青年典型跟党奋斗的青春故事。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共青团自贡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共青团荣县县委2023年工作要点》。三是推进县域共青团改革,多维度外延内联,搭建组织建设新体系,多项目链接青年,激发团属品牌新活力。从学校、银行等领域挖掘42名优秀青年协助镇(街道)团(工)委开展青年工作;推进“团办青年社团”理念,指导中学成立“模拟政协”等社团,引导青少年学会调研、建言献策。

3.发挥“两个作用”不明显

5)针对巡察反馈“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谈话了解团县委到下级团组织调研不够,上门指导少,对社会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困难需求了解不多,对社会青年经常性联络和关心帮助不够;服务青年的针对性不强,对失业困难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不够,扶持青年创业政策宣传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团县委专职团干部包联镇(街道)片区模式,分别联系指导包联镇(街道)片区,强化调查研究、密切青年联系,落实下沉动作、扎实开展活动。二是强化团属阵地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建立“青年之家”23个,为县域内青年提供创业就业、困难帮扶、文化学习、志愿公益等各类服务。三是针对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联合县总工会、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乐业盐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新春专场招聘会1场,积极宣传“青创计划”等青年创业政策。

6)针对巡察反馈“党的助手作用发挥不力。2019年9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要加强本地本单位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每年年底向上级团组织和本地党组织报告推优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团县委未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指导及向上级团委和县委报告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22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掌握文件精神和要义。二是坚持党团队一体发展,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荣县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团员推优入党正向激励。三是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按照“3+1+1”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强化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动态掌握各级团组织推优情况,年底将向上级团组织和本地党组织报告相关情况。

4.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

7)针对巡察反馈“2019-2022年班子成员分工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细化,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荣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2023年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坚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制定荣县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8)针对巡察反馈“2019-2021年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和年终述职述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22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二是对标《荣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和年终述职述廉内容,2022年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已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厉行节约不够

9)针对巡察反馈“培训不节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领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针对2020年11月、2021年12月举办的团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于3月16日对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办人于3月17日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于4月14日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三是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以来,财会人员严格支出把关,分管领导每月定期检查财务情况,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针对“培训不节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但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化,制定了《团县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十八条规定》,就规范支出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10)针对巡察反馈“会议用餐不节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7月童伴计划会议用餐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于3月16日对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办人于3月17日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于4月14日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使经办人认识自身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分管领导加强会议用餐申报和审核审批。三是于2月22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增强全体职工节约意识。四是针对“会议用餐不节约”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但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化,制定了《团县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十八条规定》,就规范支出程序、厉行节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6.团组织阵地建设有差距

11)针对巡察反馈“团组织覆盖领域主要是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对国有企业覆盖不足,我县有19个县属国有企业,仅4个建立团组织。新的经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团组织未及时覆盖,阵地拓展不够,如荣县网联会2020年12月成立,至今未建立团组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荣县县委办公室《荣县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改革建优建强团组织。二是对未建立团组织的县属国有企业团员情况进行摸排,团员人数达到建团条件国有企业1个,其余国有企业团员人数均未达到建团条件。拟建立国有企业联合团支部,实现国有企业组织覆盖。三是联合各镇(街道)及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两新组织”团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是否符合建团条件,将通过单建和联建等方式,实现县域“两新”组织中团组织覆盖明显提升。另需报告,经2023年3月对荣县网联会进行摸排,共有会员96人,其中28岁以下青年6人,分别为预备党员3人、群众3人,无共青团员,不符合建团条件,暂无法落实建团工作。

(四)整改落实情况

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2)针对巡察反馈“团县委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本轮巡察发现,存在整改不彻底未长期坚持的现象,如重复报销差旅费、财务审批不规范、物资发放无领取人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财政局行财股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对单位班子成员、财务出纳、会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差旅费、财务报账等财经规定。二是分管领导强调物资发放要做到来源清、去向明,重点强化了财务报销审核审批,杜绝了“物资发放无领取清单”等情况发生。三是经对2019-2022年期间差旅报销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发现重复报销差旅费共1笔,涉及金额400元,领取人员已退还财政。四是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修改完善有关制定,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全县共青团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01014、电子邮箱rxtxw@126.com。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荣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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