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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5-25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县妇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召集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查摆存在问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账。2023年1月3日,县妇联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形成《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共荣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根据县委巡察办反馈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集中整改期间,县妇联主要负责人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和职工讨论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亲自协调处置整改难点、重点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县妇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1月10日,县妇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存在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县妇联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做实建章立制工作,健全完善《中共荣县妇女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11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运行。

3.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县妇联坚持运用“清单制”管理方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4.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过程中,县妇联坚持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的监督。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方面邀请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问题办理进度的跟踪督查,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妇联党组反馈4类,9个,19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建立完善制度11个,退回违规发放资金2285元。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用结合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2019年中心组学习未制定学习方案。未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与全县发展大局密切相关的宣传、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2021年未将市、县委全会、县“两会”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二是建立《中共荣县妇女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止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开展交流讨论2次,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6篇,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理论武装。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2021年8月2日,县妇联党组传达四川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工作部署会精神,未结合自身实际形成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3月28日,县妇联召开党组会传达全县党建工作会精神,对县委就群团工作的三项要求,无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3日党组会学习传达了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市、县“两会”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谋划好2023年重点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落地落实,为荣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二是2023年3月20日党组会学习传达了全国、省、市妇联执委会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认真总结2022年工作,围绕“素质提升、巾帼建功、维权关爱、乡村振兴、幸福家庭、强基固本”六大行动,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促进妇联工作优质有效开展。三是制定《荣县妇联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县委“124”发展思路。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妇联组织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1)“两纲”编制未按要求完成。县政府妇儿工委2022年7月发文要求“2022 年9月20日前完成〈荣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荣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编制并下发正式文件”,截止10月巡察进驻时,荣县“两纲”仍未按程序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0日,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向县政府常务会提交了《关于报请审议<荣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送审稿)><荣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2022年10月10日,第十九届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妇联《关于报请审议<荣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送审稿)><荣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荣妇〔2022〕3号)。10月11日,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根据第十九届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草拟了《关于印发<荣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和<荣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送县政府办按程序运转。三是2022年10月25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荣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荣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荣县府发〔2022〕31号),荣县“两纲”编制工作全面完成。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两新”组织中建设妇联组织力度不够。我县现有新业态新就业(简称“两新”)组织282个,按照市妇联《关于督导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妇联建设的通知》(自妇发〔2022〕19号)“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要求,截止2022年10月,已建妇女组织184个,覆盖率为65.2%。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0日,县妇联召开全县妇联系统业务培训会,对“两新组织”妇联组织组建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推进。二是加强对镇(街道)“两新组织”妇联组织组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符合单建条件的“两新”组织,指导镇(街道)单独建立妇联组织,对暂时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指导镇(街道)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实现妇联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截止2023年1月底,全县组建“两新组织”联合妇联21个,“两新”组织妇联组织覆盖率为100%。三是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指导荣县川妹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妇委会、荣县社会工作协会成立妇联,并以此为样板,推动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单独组建妇联组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县妇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0-2021年期间未做到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未做到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0年民主生活会、2021年班子述职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汇报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3年1月13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了《荣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研究妇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二是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2年12月9日,县妇联党组向县委专题报告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班子和个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2023年1月3日,传达了荣县2022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会精神,并对妇联系统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研判,提出应对措施;2023年2月23日,传达荣县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在安排部署妇联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强调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履行责任不到位。2020年县妇联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县级测评党群类中排名垫底,2021年和2022年的党组会仍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2月23日党组会专题传达了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研究部署了妇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总结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党组班子和成员向县纪委做了专题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常态化正风肃纪,加强机关作风建设。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3日均安排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要求。四是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风险进行了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拒腐防变漏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县妇联党组因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3月6日向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查阅资料发现,从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底,除2021年民主生活会外,党组会记录仍未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均邀请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列席参加,接受监督;在研究“三八”节庆祝活动等重大事项中坚持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截止目前已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4次。二是健全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健全党组议事决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明确应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两癌”救助比例不高。2019年至2022年,荣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简称“两癌”)年筛查人数高达1万人以上,而每年患病妇女申报救助人数最高180人,其中2019、2020年实际救助人数分别是32人、22人,救助比例不足30%,“两癌”患者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两癌”筛查与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截止目前,通过悦度荣县APP、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形式,加大了“两癌”筛查和“两癌”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二是积极争取“两癌”救助资金。2022年全国“两癌”救助和省级“两癌”救助申报人员共计166人,截止2022年底,共争取全国妇联和省妇联“两癌”救助专项资金81万元,救助81人,救助比例为48.8%,基本实现了申报人员中低保户的全覆盖。三是扎实做好2023年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共申报165人,其中低保对象76人。按照现行救助政策,预计低保对象能实现全覆盖救助。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服务群众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两癌”救助业务培训。2022年11月10日,利用妇联系统业务培训会的契机,对镇(街道)妇联主席开展了“两癌”救助业务培训;在2023年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后,县妇联通过微信、QQ、电话等形式,加强对镇(街道)妇联“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指导,推动“两癌”救助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两癌”救助工作。按照《荣县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加强与民政、卫健、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的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实“两癌”救助工作,截止4月底,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共申报165人,其中低保对象76人。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列支渠道不规范。部分票据无签字。将应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的费用在工会列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2月3日党组会学习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3月20日党组织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荣县妇女联合会内控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行政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方式,杜绝再次出现工会经费和行政经费列支渠道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人员专题培训1次,提高财会人员工作能力。三是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支出工会活动经费。四是2020年6月29日,疫情防控宣传广告费3665元在工会报销,是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再出现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五是对未完善审批手续的票据完善审批手续后入账,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所有财务票据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后方能入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定。2021年5月18日,婚姻家庭关系调和专题讲座讲课费1500元以现金发放,超过内控制度现金支出限额。2019年1月—2022年9月,工会存在大量现金支出情况。2020年11月17日采购沙发3张3500元,2021年9月27日,采购办公家具一套4950元,未按规定程序采购,无比选过程、无合同、无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2月3日党组会学习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方式,要求杜绝再次出现大量现金支出的情况;2023年3月20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要求,控制现金支出,同时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购办公用品,杜绝再次出现未按采购程序采购的情况,同时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完善《荣县妇女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荣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荣县妇女联合会机关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7.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召开不规范。2018—2022年期间,县妇联均以党组(扩大)会代替主席办公会、职工会、支部会。2021年召开党组(扩大)会29次,其中只传达会议精神的党组会7次,党组会过多。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主席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召开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职工会和支部会。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党组会、主席办公会、支部会、职工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2022年5月27日,县妇联党组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终期验收等三项工作,均由分管副主席提出,主席直接同意,另一班子成员未发言或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在党组会研究有关工作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决策依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参加考调职工若本次未考上,两年内不能再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科学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党建带妇建工作乏力”的问题

一是“带思想”疲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2019-2021年,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除书记抓党建述职外,未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党建工作,未全面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同步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建述职工作,党组书记向县委专题汇报党建工作1次,党支部书记向县直机关工委专题汇报党建工作1次。二是将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及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体现了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内容。三是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带妇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2023年党建带妇建工作开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带队伍”不够。近三年未对基层妇联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妇联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县妇委会兼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及执委停留于参加会议、活动等,主动参与妇联工作不多,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大局出谋划策较少,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妇联干部业务培训。2022年11月10日开展了镇(街道)妇联主席业务培训,拟于2023年上半年开展村(社区)妇联主席业务培训。二是调整县妇联班子分工。经2023年3月20日党组会研究,调整了县妇联班子分工,明确了兼职、挂职副主席分管工作,引导兼职、挂职副主席积极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出谋划策。三是加强基层妇联工作指导。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等,到镇(街道)指导工作2次;通过QQ、微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基层妇联问题,答疑释惑。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党员大会质量不高,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截止目前召开党员大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完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按时按实收取党费,并及时上缴。三是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退休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按程序完善请假手续。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

9.对“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不力”的问题

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仍然不严。妇联内控制度规定“单项支出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需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2018年11月13日,县妇联支出“预发和制止家庭暴力等宣传册”共计3.6万元;2019年12月23日划拨工会行政补助3万元,均未见党组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主席办公会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11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要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比如“三八”节活动经费支出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三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违规报销仍然存在。2018年9月十四届县委巡察县妇联党组时发现“违规领取差旅和加值班费,存在超标准、重复报销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2021年—2022年超标准或者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加值班费2285元,并上缴县财政。二是健全完善《荣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请假、休假制度》《荣县妇女联合会公务出差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三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妇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注重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坚持从严从实从长抓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成为规范工作运行的“助推器”。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巡察一点、规范一片”,实现标本兼治;对巡察整改中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要紧盯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抓紧抓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注重结合实际以巡察整改结果助推各项工作开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紧紧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做实妇联组织联系服务引领功能,发挥妇联桥梁纽带作用,实施好妇联“六大行动”,不断推进全县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荣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3-6200029;邮政信箱:荣县行政中心二楼妇联办公室;电子邮箱:249882863@qq.com。

中共荣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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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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