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巡视巡察

荣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5-25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科协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武装严重不足方面

针对巡察反馈“县科协除在2019年5月组织学习省科协九大会议精神外,未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科协、省科协等重要会议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县两代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科协中心组扩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科协、省科协等重要会议精神作为会前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已修改完善《荣县科学技术协会学习制度》,将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科协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学习范围。

2.落实“四服务”要求有差距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要求‘中国科协要肩负起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巡察发现,一是服务科技工作者不深不细。如,县科协对全县企业中高端人才数量、结构状况不清;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关爱仅停留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慰问,且慰问面窄、慰问数量不多,未让全县科技工作者感受到‘家’的温暖。二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不够。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是经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省科协主推,主要服务于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云服务平台,能够及时、高效发布企业所能所需。由于县科协平时主动走访联系企业较少,企业对县科协及天府科技云认可度不高。截至2022年9月,全县107家规上工业企业仅9家注册,只有1家公司发布5项企业所需、4家公司发布33项企业所能,仅成功交易1笔。三是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不力。县科协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抓手不多,缺乏评价激励、联动推进等机制。近年来,我县参加全省、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取得成绩与市内先进区县差距较大。如2021年全省、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我县分别为0名、2名,而富顺县为1名、12名。四是服务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浮于表面。县科协对服务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思考不深,未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全县科技工作者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言献策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通过向县委相关领导汇报,向荣县东城公司争取到西街原农发行三楼作为办公场地,挂牌成立了“科技工作者之家”。让我县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协这个“家”里得到理解,得到支持,得到一个再振奋起来去奋斗一番新事业的精神力量,切实感受“家”的温暖。并通过荣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让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科技工作者在国民经济发展所迫切需要的工作上继续发挥作用。组织全县科技工作者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言献策。同时,利用政协科技工作者代表通过政协提案形式向县委县政府献言献策。二是县科协加大了对企业的调研走访,向企业推介“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鼓励指导企业在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发布企业所能所需,从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到目前为止,县科协已走访东方气体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企业),走访的所有公司或企业均在“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注册组织机构。三是3月9日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召开了荣县科技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会,引进四川转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率先在荣县梧桐树学校开展科技创新校企合作。四是已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和走访企业,对全县企业中高端人才数量、结构状况基本了解,后续将跟进了解企业人才数量和结构状况变化。

3.贯彻上级决策安排有偏差方面

1)针对巡察组反馈“执行《科协章程》不到位。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我县在2007年11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后至今未再召开。”问题。

整改情况:

县科协已向县财政局递交关于申请追加“荣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工作经费的函,待财政追加经费后立即启动荣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2)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2021年县科协既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科协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推进科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已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二是制定了《荣县科协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考核和纪检范围,与“五位一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针对巡察组反馈“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紧密。县科协科普画廊、LED户外宣传屏、科普荣县公众号等阵地发布的宣传内容与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联系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

县科协将县委“124”发展思路在科普画廊、LED屏、科普荣县公众号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并在今年3月将县委“124”发展思路作为主要内容对全县的科普画廊宣传内容进行了统一更新。

二、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4. 科普阵地重建设轻作用发挥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县科协先后建成21座科普画廊、4个科普e站等科普阵地。巡察走访发现,双石小学科普画廊所宣传内容仍为2021年制作画廊时张贴的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相关内容,未面向小学生受众开展科普;双石镇金台村、旭阳镇附东街社区的科普e站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县工人文化宫科普LED已经损坏未及时修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荣县科普e站管理办法》《荣县科普画廊管理(暂行)办法》将各村(社区)辖区内的科普阵地内容更新和管理工作,作为科普传播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已经将县工人文化馆损坏的科普LED修复,目前可正常使用;二是制定了《荣县科普e站管理办法》《荣县科普画廊管理(暂行)办法》,并于今年3月对全县科普画廊进行了一次全面检修和宣传内容集中更换。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巡察组反馈“制度建设缺失。2020年7月,省财政厅、省科协联合制定《四川省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科协未按照该《办法》有关要求完善和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

县科协制定了《荣县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对省级科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

2)针对巡察组反馈“验收不到位。2021年,县科协分别在树人小学等3所学校制作科普画廊,县科协未组织验收,仅凭3所学校验收即支付制作费5.138万元;2022年2月,县科协分别印制科普宣传画4万张、1万张,合同总金额为4.25万元,两次合同均载明‘交货数量允许10%的误差,按实收数量计算支付金额’。县科协未组织验收即支付4.25万元,且发票无销售方盖章属无效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县科协重新对树人小学等3所学校制作科普画廊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县科协已对2022年2月印制的科普宣传画5万张从发放数量上进行核实,确定发放数量与印制方交付数量一致;二是制定了《荣县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项目验收制度;三是由经办人通知销售方补盖印章,并要求经办人和审核人对今后的票据严格把关;四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2023年财会业务培训,加强财务相关人员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学习。

3)针对巡察组反馈“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县科协补助度佳镇优质凤凰李科普示范基地套种中药材项目5万元,时任度佳镇分管领导的签名明显有冒签嫌疑。经走访核实,该项目培训费部分度佳镇分管领导的签名确属冒名代签;该项目尚存在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培训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联合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补助度佳镇优质凤凰李科普示范基地套种中药材项目5万元中培训费部分通过查看方案、现场照片和电话询问领取人进行核实;二是通过制定《荣县科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验收程序;三是已责令度佳镇优质凤凰李科普示范基地追回培训补助共计650元,并已上缴财政。四是对近三年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五是对当时审核不严的当事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一是无审批支出。2021年12月,县科协支付铁厂镇黑观音村石笋沟茶叶现代农业园补助2万元,无领导审批直接支付。二是少批多付。2021年12月,县科协审批支付制作双石小学科普宣传栏费用1.32万元,实际支付1.42万元,多支付0.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实2021年12月县科协支付铁厂镇黑观音村石笋沟茶叶现代农业园补助2万元支出属实,已由当时审批领导进行了审批补签字;二是已追回双石小学科普宣传栏费用少批多付的0.1万元费用,并已上缴县财政,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了县财政局组织的2023年财会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感;四是制定了《荣县科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监管。

7. 违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2021年1月—2022年7月,县科协未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的有关要求,均将上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当年缴存基数计算。”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1年1月—2022年7月单位缴存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测算,对单位多缴存的12614.49元由单位职工退回并上缴县财政局;二是2022年8月起已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

8. 对行业社会组织重建设轻日常指导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2019年以来,县科协指导成立1个学会、3个协会,累计指导成立7个专业协会。由于指导不力,主管的古文和留佳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已经连续两年未年检,已属‘僵尸型’协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科协领导班子已分别对两个协会进行约谈,并积极帮助两个协会恢复注册和开展工作。二是今年1-3月指导老科协开展“银龄微讲堂”“稻渔养殖”、老科技工作者进田间献良策入鸡场送良方、茶叶老专家进茶园传授好技术、老科协智慧家长讲堂等活动,力争打造特色品牌。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2019年以来,县科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仅1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党课也仅1次、未对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制定《荣县科学技术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加强了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荣县科学技术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召开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开展了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1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一是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近年来,县科协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如2020年8月县科协研究决定补助黄大清学校、县菊花协会科普专项资金各2万元。当年11月县科协实际分别补助3万元,各增加的1万元补助资金未经集体研究;2021年12月印制科普宣传册1.26万元未经集体研究。二是重大事项研究不规范。近年来,县科协对科普专项资金采取切块的方式进行安排,未对具体补助项目以及所补助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补助标准等进行集体研究。如2021年12月研究安排的87万元专项资金,仅安排到了科普培训、新技术示范推广等几个板块,未对单个项目补助金额等进行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会议集中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强化民主意识;二是通过制定《荣县科学技术协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制度,重大事项主动接受驻单位纪检组监督。三是制定了《荣县科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1.支部建设缺乏长远谋划方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2020年县科协党支部原有5名党员,2020年、2021年3名党员相继退休,组织关系转出,2019年新入职1名职工于2021年年底加入民主党派。2021年5月起,县科协党支部仅有2名党员,该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

拟在2023年年底前通过商调方式调入党员职工1名,以确保科协党支部有不少于3名党员,组织生活得以正常开展,目前正在做人员调入相关协调工作。在荣县科协目前只有2名党员的情况下,从2023年1月起,已按县直机关党工委发出的组织生活清单中党小组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支部组织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05252、电子邮箱398162956@qq.com。

荣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5日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1677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br>“码上举报”
纪检监察
“码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