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巡视巡察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8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荣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荣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荣县纪委监委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折不扣狠抓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纪委书记杨龙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引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反馈结束后赓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杨龙同志为组长、王文俊同志和官庆同志为副组长、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委机关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落实“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三)细化工作措施,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体系。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3类33大项96小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关于落实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荣纪委〔202365),并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责任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四)严明工作纪律,全过程保障成果巩固深化。建立“周调度、月督导”监督机制,由委机关主要领导牵头整改工作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坚决防止为了追求整改进度而忽视整改质量、为了完成整改任务而降低整改标准,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巡察成果巩固深化,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荣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短板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重要讲话仅以文件传阅或职工会议的形式学习,未纳入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严格审核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单,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时纳入第一议题”。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的跟进学习,并合理安排学习内容。2023年7月以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6次。三是坚持把“第一议题”学习成果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手抓学习,一手抓落实。2023年7月以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核心指标均明显提升。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不规范不到位。2018年、2019年未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项学习制度,以纪委常委会学习代替中心组理论学习;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制定《荣县纪委监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计划》,并学习频次、学习形式和规定内容等进行严格规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重点内容计划,规范有序开展学习。2023年7月以来,已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其中交流研讨1次。三是中心组成员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积极参加“荣州清风”大讲堂和微课堂学习10余次,并带头开展学习宣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有效带动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2018年至2022年,县纪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以传达学习替代专题研究。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没有查摆分析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落实情况,以理论学习、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等代替。未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问题6个,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班子成员对照“7+1”清单据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检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10个,提出相互批评意见3条。三是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2023年7月以来,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学习会议记录简单、宣传氛围不浓厚等问题4个。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不足

1)同级监督有缺失。开展同级监督方法措施较少,未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2018年以来发现县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数为,实际却有4名县级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推进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荣委〔2023〕20号),将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细化为8大项、32小项,分层分级压实到班子成员和76个责任单位。二是对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职用权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暂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着力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242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使用三是2023年7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4个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开展双责约谈,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3年7月以来,向县委(县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4次。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二、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监管不严。2018年以来,涉及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有151人,其中“一把手”62人、占比41.06%。全县共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35人,其中“一把手”29人、占比21.48%。如,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伍申学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已受理“一把手”问题线索6件。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领域,在乡村振兴领域、医疗卫生领域、酒驾醉驾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已立案科级干部10人,其中“一把手”2人。三是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紧盯关键少数和权力运行,对全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并由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4个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开展双责约谈”。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5起,涉及4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8人。如,2018年11月,原县规建住房局某副局长一行8人到攀枝花市调研,改变公务行程到泸沽湖景区旅游,违规报销相关费用4606元。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关键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震慑效应。2023年7月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23年7月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3人,其中乡科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2人。三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荣委办〔2023〕8号),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4)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不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部分村组干部侵占挪用惠民惠农资金问题依然突出。2018年—2022年,仅在脱贫攻坚领域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达208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以纪检监察室为基础的“室组地”片区工作机制优势,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2023年7月以来,召开分析研判会5次,推动解决复杂、疑难问题11个。二是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力度,适时对提级监督的5个村(社区)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新纳入提级监督村(社区)4个、调出提级监督范围村(社区)4个。三是已督促相关县级部门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经济管理、“三资”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四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3年7月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4起27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5)述责述廉把关不严。2018以来科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撞脸现象频发,且存在同一单位不同一把手连续两年报告内容雷同的问题。如,抽查发现50名领导干部中有16人的报告连续两年雷同;县统计局有两任局长的报告述责述廉部分相似率达90%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述责述廉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对1名负责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其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对存在典型问题的县统计局两任局长,于2023年12月6日按程序对其开展廉政约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三是2018年以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再次进行抽查,发现15名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雷同问题,于2023年12月6日按程序对其开展廉政约谈四是健全完善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制度,在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审核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开展专项审核,坚决杜绝走形式、搞过场等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

1)政治监督不够精准。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党代会精神监督浮于表面。2022年12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0个,主要为学习会议记录不完善、宣传氛围不浓厚、无学习计划等浅表化问题。围绕拼经济搞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跟进监督不及时,2022年8月至9月,荣县29个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因进展滞后被市上通报后,县纪委监委才组建专班进行督促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细化《当前政治监督工作任务清单》,聚焦9个方面22项监督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3年7月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4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9个。二是组建5个监督专班,对县委四地同建与交通先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以点带面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3年7月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并督促整改124发展思路落实中的问题35个,其中,700公里通村组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监督过程中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个,为县委拼经济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专项监督、系统治理质效不高。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56个,其中7个专项发现问题为19个专项发现问题线索为2020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来,发现人防系统问题仅3个、经信系统问题仅1个,均为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采取师带徒、跟班培训、全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2023年7月以来,已组织师徒结对8对,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7人,开展能力素质培训3次、覆盖430余人二是修订完善《2023年度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鲜明考核导向,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2023年7月以来,人社领域、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10余项专项治理均取得明显成效,新增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2.19%。三是在人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严肃查办了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系列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人,另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0条,向公安机关移交问题企业8家。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

3)正风肃纪检查效果不佳。2018年以来,开展重大节假日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多以查阅资料为主,检查发现问题153个,多为上下班签到制度落实不到位、值班记录不完善、财务票据填报不规范等问题,未对其背后相关部门履职、干部作风等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线索为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2023年7月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累计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15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个。二是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3年7月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个,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三是建立风腐同查机制,严肃查处财务票据填报不规范等现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一体推进三不腐成效不显

1)查处有影响力、震慑性的案件较少。2018年以来,移送检察机关科级干部一把手案件共2件,其中自办1件且为2018年查办,2019年至2022年未留置、移送县管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集中力量处置涉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问题线索,坚持重点线索优先办、一般线索及时办、重复线索重点查2023年7月以来查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2人。二是突出办案引领,严肃查办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系列案,该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个涉及社保基金的系列案件,且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人,另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0条,向公安机关移交问题企业8家,避免、挽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损失超1亿元。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未对全县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梳理,仅用文件通报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度不够、效果不佳。2018年以来,全县共有252名村(社区)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廉洁荣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及时通报本地案例2023年7月以来,已在网络平台通报本土违纪违法案22人。以近年来荣县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素材,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选取荣县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酒驾案,编辑制作警示教育读本。三是跟案拍摄荣县人社系统违纪违法案相关人员的忏悔视频以及移送视频,组织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涵养本土廉洁文化,建成吴玉章故居VR展厅,让参观者足不出户,即可身临其境远程观展。

整改进度第一、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3)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不到位。对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案结事了的情况。如,2021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查处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违纪违法问题10人,其中,管理层4人、中层5人,未督促其开展以案促改。又如,2018年以来查处教体系统党员干部42人,学校财务坐收坐支、教师有偿补课、教师酒驾等问题较多,未督促该系统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抓实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针对养老社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向县人社局发放《以案促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并通过列席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县人社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有效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转变干部作风。针对粮食系统、教体系统的系列违纪违法案开展原因剖析督促主管单位开展以案促改。 三是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中把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并逗硬考评结果运用。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

5.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2018年以来,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1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共1132件,其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286件、仅占25.3%。2022年有10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2个乡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为,有3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成立以来主动发现线索和自办案件未突破2022年全县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现问题线索较少,仅立案查处14人,但市纪委监委工作组下沉督导仅一周就反馈问题线索18件,新增立案达31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风政风监督重点清单,明确监督检查重点30余项,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委领导+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作片区工作例会,对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并对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问题、疑难问题和同类问题等进行分享交流。2023年7月以来,组织片区工作例会、办案经验交流分享会和案件剖析会等30余次。三是已印发《2023年荣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及自办案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2023年1至9月,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197件,其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98件,占全县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数的75%;立案160件,占全县的86%;立案数全面破“零”。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6.推动案件查办质效不高

办案安全存在隐患。初核方案、审查调查方案中安全预案千人一面、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办案人员安全意识,2023年7月以来,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学习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文件、工作指引和通报精神等5次;通过室务会、片区工作例会、安全首课等方式,开展安全制度规定学习培训30余次;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2次。二是着力压紧严实责任,建立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常态化开展“走读式”谈话抽查检查的机制,开展安全制度规定的学习传达、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制度规定落实及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走读式”谈话抽查检查4次,发出通报1期,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2个。三是着力做好安全风险预判评估,指导督促各承办单位在谈话前做到“六必知”,并因事因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有短板。2021年、2022年,县纪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采取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部署。部分班子成员重业务工作轻思想教育,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思想和生活情况关注少,有时以工作安排代替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自贡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要求,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着重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对系统内177名党员干部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中检视出的1400余个问题进行研判,分管领导结合问题表现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进行2轮全覆盖谈心谈话,谈话300余人次,提醒谈话29人,及时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有差距

1)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县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一收了之,对县自规局报送的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照抄照搬市局工作报告的行为,未予指出纠正,仅作为资料保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自规局报送的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照抄照搬市局工作报告的行为未予指出纠正仅作为资料保存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二是制定《荣县纪委监委机关公文运转规范》,对收文办理(签收、初审、登记、办理、传阅、催办、答复)、公文拟制(起草、审核、签发)、发文办理(登记、校核、印制、核发)、公文归档(整理、移交)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委机关收文、发文办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2)文风不实。文件印发过多过密,2018年11月27日,县纪委监委单日印发关于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达7个。2020年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等3个通报中的工作要求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通报中的工作要求完全一致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发文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前后文件所提工作要求完全一致情况发生。2023年7月以来,发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1期,通报3起3人。二是严格按照《中共荣县县委办公室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文件规范文件制发的提醒事项》要求,印发文件数量同比减少5.47%,规范性文件同比下降100%。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2019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查找的担当担责意识不强问题雷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2018年以来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有16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查找的问题与上年雷同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主要领导对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检视有深度有力度。二是坚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批评意见一针见血、见人见事,真正起到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作用,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收集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110余条。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组织生活不规范。机关支部2018年有3个月、2019年有6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一支部2020、2021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二支部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仅开展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务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进行再学习再巩固,引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二是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7月以来,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体政治生日、红色观影、纪念烈士等主题党日活动9次。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督促指导,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薄等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整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5个。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发展对象先批复后公示,2021年4月15日—21日机关支部将黄某作为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但2021年4月12日机关党委就已批复其为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先上报后讨论,机关一支部于2021年6月28日向机关党委上报《关于审批黄某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两日后机关一支部才讨论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发展对象先批复后公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书目,帮助其全面掌握发展党员流程,精准把握五个阶段25个步骤,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对机关发展对象发展流程进行嵌入式跟进监督,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吸收、审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等工作实施过程化管理,确保程序规范。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干部配备不及时。县纪委监委机关13个内设机构中仅有3个配备了副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仅有8个配备了副组长。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通过公开招录、考试、考核等方式补充9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配备率为90.74%,达到干部配备率动态保持90%以上的工作要求二是已制定选任中层干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2)培训针对性不强。2018年至2022年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仅6次,以集中授课为主,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和实操训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荣县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全员培训方案》,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系统规划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分层分类实施县、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5000余人次。二是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专项监督重点内容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有关领导或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6次。三实施“青蓝工程”,建立8组师徒结对,并充分借助“实战练兵”“小切口、短平快”式培训等方式覆盖培训500余人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程序、方式方法技巧和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干部监管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8年以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5件,组织处理13人,党纪处分4人。如,河口镇原纪委书记胡天贵2022年因两次酒驾被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荣州清风大讲坛”等学习载体,组织集中学习《打铁必须自身硬》等纪检监察监察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和警示教育读本29次,参与学习5000余人次。二是严格落实《自贡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若干行为规范(试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查自纠问题1398个,制定整改措施2824个,并对自查自纠问题不深入、措施制定不具体的36人予以退回;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不酒驾醉驾承诺书168份。三是结合教育整顿全覆盖谈心谈话,开展全覆盖日常谈心谈话2轮次;县纪委书记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谈话1次30余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任前谈话14人次。四是坚持刀刃向内,2023年以来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条,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6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推动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如,上轮省委巡视后向荣县反馈6个县级部门纪检组长‘三转’不彻底,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工作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驻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仍然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又如,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涉及32套‘一房多卖’,四年多未得到有效处置的问题,整改过程中经荣县自查清理,该棚改项目共建住房282套,实际存在产权争议的有160套,至今仍有38套未进入诉讼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纪检监察组组长仍然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的问题,对派驻机构干部分管或负责其他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督促相关部门对个别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情况进行整改,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三转”不到位的单位负责同志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二是针对至今仍38套未进入诉讼程序的问题,督促县住建局严格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化解“一房多卖”问题。截至目前,存在争议的160套房屋中144套已具备办证条件,剩余16套,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印发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方案,对整改进展、整改成效等进行跟进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有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交办信访件2件,正在办理中。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荣县纪委监委机关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但离整改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将在继续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上下更大功夫。

(一)保持态度不变,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此次巡察是市委对荣县纪委机关工作的一场全面“政治体检”,落实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深化整改,并按要求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二)保持力度不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特别是重点难点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以强有力的监督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件件见成效。

(三)保持靶向不散,坚决杜绝成色不足。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有力做好巡察整改,既拿出“当下改”的成果,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提质增效、成色十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3-6201125;电子邮箱:15700666950@163.com。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1677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br>“码上举报”
纪检监察
“码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