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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财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3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227日至328日,委第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13日,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抓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十五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股室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带头领办重要任务,跟踪问效每一个问题整改情况,全程跟进督办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针对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抓整改。局党组坚持刀刃向内,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整改措施,细化量化整改目标,迅速制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各责任股室单位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按照“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标准,对整改问题需长期巩固的,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荣县财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巩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职工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荣县财政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2)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制定了持续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报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二是对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支委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支部已完善并上报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更新了党务公开栏内容;三机关党委建立委员联系制度,适时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统筹抓好2023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修订完善《荣县财政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荣财党组发〔2023〕23号,坚持每月开展1次学习,并实事求是现场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增强责任感做好中心组学习工作,并组织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升党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学习组织管理,提升学习效果

2.“大管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财政管理规定要求,及时进行财政非税收入解缴入库;二是对于2018年末未及时解缴的非税收入9108.72万元,县财政局于2019年4月3日前全额缴入金库;2019年末未及时解缴的非税收入8800万元,县财政局于 2020年3月底前已全额缴入金库;2020年末未及时解缴的非税收入5935.39万元,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1月全额缴入国库。我局责任股室认真分析966.8万元资金未及时解缴原因,加强催缴,已于2023年4月全额缴入国库。

2)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工作责任心,深刻吸取工作教训;二是制定并印发《荣县国库资金申报支付程序》(荣财发〔2023〕199号),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匹配的申报、审批和拨付流程纳入其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年初预算按进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在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形势下,积极稳妥地安排各项预算支出;二是尽最大能力安排均衡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尽最大程度保障职工住院就医不受影响。

4)项目评审质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协作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随机抽取协作中介机构实施细则》两项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提升评审质效。二是利用信息化平台,督促项目评审进度,充分运用荣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系统及时反映评审进度,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监督,及时推进评审工作。三是制定《一次性告知卡》,直观展示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素信息。评审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组织会审,加快评审进度。四是加强内部交流培训,组织网上培训和外出培训,及时学习最新计价政策、软件操作技巧等知识,到先进评审单位学习评审先进经验,到施工现场学习施工流程、施工做法等施工知识,提高造价人员结合实际的能力。

3.保密工作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深刻汲取教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工作细致严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追究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保密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利用“花千树”读书班,邀请业内骨干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工作培训1次,提高保密意识;四是制定《荣县财政局工作规则》(荣财发〔2023〕118号),明确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从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运转流程、文件存放、载体管理等方面开展清查整改1次,完善登记文件2份,整理混存文件3份,并确定1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

4.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

1)该决策的未决策。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坚持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明确职责,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荣县县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长期坚持,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修定领导班子分工文件(荣财党组发〔2023〕62号),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内容;二是制定《中共荣县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荣财党组发〔2023〕64号);三是针对财政干部政治思想状况,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提高干部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四是局机关党委加强日常检查和工作督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文风不实。

1)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工作责任感,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做细做实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和程序,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标准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公文制发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利用“花千树”读书班,邀请业内骨干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制发及写作培训,明确公文制发要求,提高财政公文质量水平;二在控制发文数量的前提下,统筹做好文件制发安排,提升财政公文规范性、严肃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履职尽责不到位。

1)深入指导、服务部门、镇(街)、村(社区)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加强对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财务管理指导培训,对全县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培训5场次;二是2023年7—9月组织业务股室对全县21个镇(街道)及54个县级部门自2022年1月以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内控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开展业务指导,共发现5大类15个方面问题,举一反三并推动完成整改,有效提高了相关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对15家中介机构开展了业务指导;二是各业务股室对拔付对口预算单位项目资金,重点是对涉企补贴资金、民生资金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始终严格落实民生资金发放规定时限,将“一卡通”到人到户资金执行到位。

3)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分析研判,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统筹资金安排,对承诺拨付资金按时限进行兑付;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涉及民生的项目早实施、资金早拨付、群众早受益。

8.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荣财党组发〔2023〕24号),明确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关事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印发《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荣财党组发〔2023〕60号),今年已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荣财党组发〔2023〕60号),要求党组书记对班子其他成员、各支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覆盖谈心谈话;二是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督促谈心谈话工作落地走实,做好资料收集;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不漏项。

3)以案促改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荣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荣财党组发〔2023〕20号),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的要求,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二是动态开展岗位风险评估,对照岗位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风险按照风险级别,从高到低设定等级逐一进行风险评估、核准;三是以股室中心为单位,全覆盖填报《2023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荣县财政局工作规则》(荣财发〔2023〕118号),对干部外出报备、重要客人莅荣报告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执行。

9.民生实事推进不力。

对民生领域投入不够,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财务保障不及时,农村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购房补贴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未兑现政府“购房补贴”“土坯房和危房改造补贴”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支出管理,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未兑现的政府“购房补贴”“土坯房和危房改造补贴”已制定计划分批兑现。二是会同县住建局等单位和各镇(街道)进一步做好补贴群体的沟通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恢复党员权利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责任要求,吸取工作教训,认真学习政策,刻苦钻研业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共自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三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不定期督查。

2)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已修订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相关节点时间,责成其手写思想汇报;二是局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三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进行党务培训,增强党务工作能力,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事项等,充分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会前征求意见,会中集体讨论研究、逐一发表意见、书记最后表态,会后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二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议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报告制度。

2)指导监督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中共荣县财政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荣财机关党委发20234号),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各项工作职责并严格遵守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指导,今年以来局党组听取局机关党委工作汇报2次,局机关党委重大事项均报党组审批。三是局机关党委建立委员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

12.干部选拔不严谨。

选拔任用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汲取工作教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二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荣县县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选拔程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13.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1)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仅以方案代替研究,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要求筹备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并于7月27日召开县财政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大会后资料完善整理上报等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

2)财务整改“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相关财经纪律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财务资料真实、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强抓实整改责任使命。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毫不动摇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抓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强化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紧紧围绕巡察整改方案,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结束后,继续坚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制度,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防止虎头蛇尾。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对长期坚持的持续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从体制机制找原因、寻对策,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强化成果转化,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62260;邮政信箱: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88号电子邮箱16784261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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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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