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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3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5月23日,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于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切实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

   (三)压实责任分解。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严格责任追究。政治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对整改工作采取月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牵头部门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抽查发现,存在未开展会前学习的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党组会2023年年度、季度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中心发言、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开展会前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理论文章,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方式不够灵活,讨论发言少,没有跟进消化,对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前天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告知领导班子成员并做好发言准备。二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检察长作中心发言,其余班子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

3.对标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等纳入党组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二是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学校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以检税衔接为主题,深入荣县税务局开展法治宣讲。

4.党组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党组会方案由党组书记审签后提前1天下发各班子成员,党组会会议纪要由政治部主任审核后提交党组书记签发。二是及时跟进督办党组会决策、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结合最新要求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提交党组会审议后印发

5.领导率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轮案规则》,明确要求员额院领导必须加入普通案件组参与轮案,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带头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完善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轮案顺序。

6.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性不强。县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检民一路”2023年巡回检察工作安排》,院领导包保镇街道)、业务部门包保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二是针对高发的醉酒驾驶案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别开展调研,形成类案分析报告。

7.“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与相关单位举行专题研究会,对监督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沟通交流,统一认识。二是加强台账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回复采纳情况。三是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实地走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深入社会福利院、旅游景区调查了解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以及军人权益保障情况,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8.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检察官交叉审查刑事裁判文书制度》,实行一对一交叉审查工作方式,消除“监督”盲区。二是着力提升抗诉质量,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为契机,有针对性组织学习,进一步把握刑事抗诉的条件和标准。三是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全面审查“抗点”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并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9.“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作为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把关审查,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10.阵地管理弱化。官方媒体平台缺乏有效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荣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荣县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方案》等制度,每月更新检察门户网站信息。二是明确宣传信息联络员,组织开展信息写作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强化网评实战培训,巡察反馈以来,平均每条信息阅读400余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1.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听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的情况汇报。

1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未定期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示教育形式单一,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督促中层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述职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通过组织“三个规定”专题学习、观看职务犯罪案件警示片、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干警思想动态。

13.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组织分管部门认真学习《荣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全流程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结合市检察院每月集中考试,开展学习成果检验。二是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全面排查执法办案风险点和突出问题1次,梳理廉政风险点35个,制定对应防控措施35条。三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14.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内启用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模块,及时开展移送、流转、接收、办理、反馈、统计分析等工作。二是规范移送成渝“双城”经济圈案件中党员犯罪的线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用“律检通”系统,保障涉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的案件律师权益。三是与重庆荣昌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共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1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扫黑办每半年向院党组专题汇报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情况每年对“九类”涉恶案件情况开展专项分析并报有关单位。制发《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提示》,提示办案部门严格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及“一案十查”有关要求办案加强内部协作联动,各部门将发现的线索报院扫黑办依法处理。

16.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不够,群众获得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将民事不支持监督案件全面纳入公开听证范围,发挥听证员作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选派民事检察干警参加培训,组织分管领导和骨干干警到先进院交流学习,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17.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规范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二是定期整理案件办理期限,点对点督促提醒到位,建立案件清理台账,实现临近审限案件清理,做到案结账销。三是严格执行《荣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全流程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规定(试行)》规定,确保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8.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履职保护。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推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地落实。逐步全县范围内推广“法治成年礼”今年秋季开学季,已在荣县鼎新镇学校、荣县明君学校、荣县长山初级中学校举办了“法治成年礼”活动,覆盖学生1500余名。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内涵。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展一次法治宣讲,围绕青少年常见犯罪、预防校园欺凌、情绪管理等主题,增加情景式、趣味性、互动式宣讲。持续推进家长课前学法,为社区青少年及家长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助力家校社共建。

19.对院工会、文联资金监管缺失。资金管理风险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工会委员、文联会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及规章制度,将学习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提高经办人业务水平。严格落实财会政策,认真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三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荣县检察文学艺术联合会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活动类型,全面提高工会、文联管理水平。四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工会监督管理制度》《荣县人民检察院文联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加强监督管理。

20.资产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定期清理资产台账二是开展计财人员资产业务培训,规范处置报废资产。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对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国有资产业务控制和资金使用业务控制加强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21.食堂管理存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管理监督办法》,对食堂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二是规范配送物品原始清单,严格控制食堂各项费用支出,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全方位规范食堂采购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领导工作重心放在办案业务上,对党建工作提要求少、安排部署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五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与业务“双汇报”制度,班子成员在季度检察工作分析会上首先汇报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二是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发言。院领导均到所在党支部上党课。

23.对党组织换届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委按期完成换届,各支部完成委员补选工作,严格程序,配齐配强班子。二是开展党务知识集中培训增强党务干部的责任、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水平。三是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工作的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审议通过《荣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把关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换届。

24.议事决策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不按规定回避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不断提高党组会议事决策的严肃性、规范性。二是严格遵守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均只列席党组会议,不参与研究事项表决。党组会研究干部提拔、职务职级晋升相关人员均严格执行回避。

25.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存在支部会议标题式学习、组织生活无讨论交流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明确专人规范会议记录,机关党委每月不定期查阅各支部会议记录等,杜绝支部会议标题式学习、组织生活无讨论交流等情况发生。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所在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把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检视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质效。

26.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细化问题清单,全面整改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人才培养,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党员充实到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积极参加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机关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指导,各支部提前谋划发展党员计划,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27.队伍结构梯次不合理,教育培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荣县人民检察院人才管理培养办法》,加大检察人才梯队建设,2023年遴选2名优秀青年干警入额。二是加快后备力量的培养,2023年公招检察官助理2名,2024年拟公招4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行政人员,逐步解决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干警教育培训计划》,采用辩论赛、业务技能大比拼、户外拓展训练、实战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28.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工干部参加全县干部人事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层干部选拔方案》等制度规定,切实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知识。在职中层干部均从思想政治、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工作担当、清正廉洁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二是严格落实《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和培养,切实提升聘用制书记员的职业自豪感、归属感。

(四)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9.贯彻落实《中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举措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年轻干警可以旁听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研究事项。制定年轻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学习计划,年轻干警按照安排轮次向检察委员会汇报、分享工作学习心得体会等。二是充分发挥全省业务专家、业务标兵、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常态化成立由业务标兵、能手为组长,以年轻干警为成员的课题研究小组,撰写高质量理论调研文章。三是分管领导带领年轻干警旁听检察官出庭,现场交流、点评检察官办案质量。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荣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问题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四)进一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切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检察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着力堵漏洞、强弱项,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强监督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严肃追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五)注重巡察成果运用转化,奋力开创荣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坚持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建设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激发干警活力,紧盯年度考核任务目标,提振精神,奋力赶超,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做好“十大业务”,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116901;邮政邮箱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三段168号;电子邮箱rxrmj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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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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