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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统计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3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54日至63日,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13日,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委第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主要负责人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深入研究部署。围绕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建立清单台账,分析问题成因,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限,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综合办公室、整改工作组和整改监督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监督等工作,做到了整改整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分管领导抓。

    (三)明确目标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整改问题任务清单,紧压整改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建立完善“三张清单”,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等整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在巡察问题整改期间,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根据问题属性整改措施、工作步骤,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通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统筹协调,监督组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整到位”的目标。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不够有力

1)未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19年12月以来,县统计局党组未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会议制度,坚持“第一议题”,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2023年8月24日、9月4日、9月21日党组会、职工会分别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理论结合实际不够,学用“两张皮”。2019年以来,县统计局党组未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内容存在为学习而学习,无党组成员讨论发言,未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二是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党员干部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结合“五经普”和“三创”联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3年7月以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4次,走访调研社会消费、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工业企业经营等内容4次,并撰写相关方向的调研文章3篇,做到了以理论指导实践,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3)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20212023年县统计局党组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也未能紧跟上级要求,未专题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3-4月有四次党组会议只有一个议题,且议题只写了学习标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9月21日印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确定了学习内容和形式,做到了全年有主线、每月有主题,并督促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提升了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实效性,7月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规范了会议决策流程和记录管理。

2.统计工作基础不扎实

   (1)加强源头监测不足,数据质量不高。2023年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9.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5.0%一般公共预算同口径下降6.7%。自贡市2023年第一季度五区两县8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名中,荣县地区生产总值等2项指标排名垫底,服务业增加值等4项指标排名倒数第二。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统计改革文件,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指导78户去年同期数据有误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数据修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通过全县上下努力“拼经济、搞建设”,1-8月各项指标均有所回升。在五区两县6项主要经济指标中,1项排第一位(进出口总额增长67.1%),1项排第二位(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4.5%),1项排第四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1项排第五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4%),2项排第六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7%)。

2)数据共享等方面有偏差,深度分析研究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新特点、新变化以及存在的新问题不够,对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等方面缺乏超前研究,统计监测不够全面。统计产品单一,仅为统计月刊和统计季刊。2022年以来只印发了一期季度统计分析,仅有统计数据无分析内容及举措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数据共享和产品开发,积极开展月度数据分析,联合主管部门走访调研企业及时跟进经济发展态势,2023年7月以来,撰写统计局经济数据分析3次,以供领导参考决策。积极开发统计产品,除《统计月卡》《统计季卡》外,9月编印《统计工作基础知识暨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解读》,方便各级各部门和镇(街道)了解统计工作和统计主要经济指标构成情况。二是2023年7月以来,县统计局每月撰写关于上月经济情况及下月经济形势预警预测分析,向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撰写了《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情况的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3)防惩统计造假机制不健全。以统计核查代替统计执法,破产报数、空壳项目、重复包装项目、数据差异大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2019年以来,县统计局未开展过统计行政执法。部分县级部门和镇街道未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责任未落实到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2023年8月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清理破产报数企业、空壳项目和重复包装项目,从源头上杜绝违反统计报表制度的行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2023年一季度县属国有企业统计和税务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公司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9月13日,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改正。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荣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改工作方案》(荣委办发〔2022〕45号)规定,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和“五个责任”要求,所有县级经济部门和镇(街道)均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同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严格报表管理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数,更好监控数据质量。

3.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规矩意识不强,存在统筹乏力、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分管财务领导因病住院,党组未及时调整分工,以致部分财务票据未经审批签字就报销入账。2021年1月以来党组会议由非中共党员记录、巡察期间发现县统计局党组公章由非中共党员保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严格执行2023年6月调整的领导分工,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积极从单位职工中发掘新鲜血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向党靠拢,已发展积极分子1名,确定发展对象1名,目前党组会议记录人及党组公章保管人已为发展对象。

   (2)重要工作党组未研究。县统计局党组未研究2021年6月市纪委作风整顿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报告等工作,也未研究2022年的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打算。

整改情况:2023年8月24日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并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会议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了决策行为,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台账确保了会后有安排、有落实。

3.制度建设有差距。县统计局内务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对制度理解不深不透,2022年县统计局“三公”经费统计中公务接待费为-280元。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制定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9月8日重新修订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就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市统计局、县财政局组织的各类财务业务知识培训4次。二是已更新单位内控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7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集中学习,增强了单位职工财务意识,确保了单位内控制度规范执行。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和研究不足,2019—2020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传达意识形态主要工作内容,但无结合本单位实际形成的具体工作举措;2021—2023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2020年民主生活会,县统计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并于2023年8月24日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舆论阵地的管理,选配2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的职工作为网评员,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引导;把“学习提升”与“党性教育”充分结合,2023年7月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进一步锤炼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坚定了理想信念。三是2023年9月21日印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10月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并查找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3个。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

县统计局党组存在廉政风险排查不细、廉政教育有差距、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2020—2022年,县统计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未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分工;2022年多个重点岗位排查的个人廉政风险级别不准,巡察发现部分职工不能准确了解自己的廉政风险点;干部与职工谈心谈话不到位,干部向心力、凝聚力不够,2022年,统计局单位和职工被信访举报高达9次。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2023年6月调整的领导分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股室(中心)分管领导,确保了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二是2023年9月4日—8日,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通过个人自行找、同事帮忙找、确保所有廉政风险点查到位、评定合理,并对廉政风险点等级进行了再研究再评定,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点统计台账,落实了廉政风险责任人,共排查出一级风险点19个,二级风险点15个,三级风险点18个。三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共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干部向心力、凝聚力,缓解了紧张繁忙的工作压力,增进了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销非本单位工作费用和重复列支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9月28日清退重复报销的费用,并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执行会务规定不严。存在半天会议安排工作餐、同城会务用餐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清查出的会务用餐费用进行清退,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组织学习了会议用餐相关政策,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增强了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采购环节不具体、手续不完善等情况。2022年8月29日县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打造形象墙工程”无询价过程,无预算,事后无验收记录。2022年9月实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环保袋询价采购,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成交后未签订合同,货单无收货人签字,无验收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组织财务业务人员参加财政局的业务培训1次,落实了制度保障,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健全完善档案“三合一”制度,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7.工作作风不实

   (1)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不够,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2019年以来,县统计局未常态化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对全县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帮助、指导不到位,形成调研报告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基层开展统计调查,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从2023年7月开始,会同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走访调研在库企业、培育企业和拟入库项目,做好统计指导和服务。8月4日,对“四上”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企业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挖掘、撰写“接地气”的高质量分析报告,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发挥好“晴雨表”“风向标”作用。二是将统计信息分析数量纳入局内考核,将信息分析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积极调动干部职工走访调研积极性,确保基层走访调研常态化,对荣县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发展的痛点、堵点深入了解分析,积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投稿,2023年7月以来,撰写调研文章3篇。

   (2)担当作为不够,抓工作落实措施不足。2019年10月,荣县统计局印发了《荣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但未按方案要求建立我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未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机制,未见整治工作开展、推进、效果等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2023  925日,印发《荣县统计局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荣统发〔2023〕12号),从任务布置、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上报、质量检查、评估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切实提升我县统计数据质量。每年印发各专业统计年报和次年定期报表的文件,各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确保按照国家制度要求开展统计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

1)党建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未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020—2023年县统计局党组未落实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2019—2022年党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业务工作。党组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文对象为各股室和普查中心,未印发到下属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于2023年8月24日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联系,配备3名优秀党员干部作为经普办主力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有序推进“五经普”工作。二是规范公文处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高经办人员综合能力和责任心。

2)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督导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2022年9月统计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审查预备党员转正无表决情况。2022年7月局机关党支部换届,未见县统计局党组讨论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增强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了党员发展程序和资料管理的规范。二是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共开展指导、检查2次,促进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会走形式,只开展自我批评。2022年3月统计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只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未对其他党员进行批评。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党员党性觉悟,增强了党性修养。

2)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22年1月县统计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党组书记以建议代替批评。

整改情况:2023年7月26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再排查、再检视,班子成员开展积极健康地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互相批评实事求是、开门见山,做到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深度、有辣度,共排查出班子问题11个,个人问题17个。

10.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1)违规决策。2021年11月23日县统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临时人员转正后落实800元/月的包干使用差旅费并列入劳动合同。

整改情况:选定法律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重大事项事前充分论证,结合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劳动法健全完善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并与编外人员签订了变更协议。

2)执行末位发言和回避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学习会,再次深入学习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会议议事内容及程序,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观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2023年7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和其他需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党组会均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二是2023年8月30日,党组会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时按规定回避。

11.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不足

面对干部专业性不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束手无策,目前在编的18名工作人员中,统计专业毕业的仅1人,有统计职称的仅2人,执法监督局实际持有统计执法资格证仅1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全县21个镇(街道)综合统计岗无专业人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提升统计专业能力及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2023年7月以来,各专业对镇街辅助调查员开展业务培训6次,组织3名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步将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强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统计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思想、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狠抓学习教育,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树牢勤廉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狠抓党建引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一把手”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勤勉履责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统计事业各项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融入、相互促进同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长远长效。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力度不减,管理不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查”“回头看”,保证整改成果巩固。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问题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严实纪律作风,推动工作开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在今后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严格遵循议事决策规则,严守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运行,让县统计局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敢拼敢抢,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新时期统计工作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作出新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3-6200640;电子邮箱:7312306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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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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