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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中共荣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0-28                 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委(不含市管干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1月15日反馈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这次巡察当成一次政治体检,高度重视,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一是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我委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东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及时公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委迅速将问题向委内各室、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人员知晓不足,反思过去工作中存在的疏忽和漏洞,对照疏漏查找不足。三是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在巡察组提出问题后,迅速召开委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精心研究措施,并先后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明确整改要求,提出“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委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县委第四巡察组共向我委反馈四方面1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关要求,精心制定我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每年不少于12次,建立学习计划跟踪落实台账,确保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坚持每月学习,严肃学习纪律,严格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确保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学率。二是组织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

2、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滚动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对近年来负面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职能部门侦办的职务犯罪等案件中进行串并分析,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进行摸排,动态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彻底摸清底数。二是强化破案打击。持续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专项行动,准确把握部分黑恶势力“隐身”蛰伏特点,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隐性”黑恶势力延伸,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将打击重点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拓展、从网下战场向网上战场拓展,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三是在持续深挖彻查。进一步完善政法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之间有效衔接、协同开展的“两个一律”“一线双核”和“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幕后、倒查责任,坚决打掉“官伞”、清除“警伞”、问责“庸伞”。四是深化拓展治理领域,今年将网络、金融、自然资源、教育、健康卫生等五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在实施方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件,逮捕2人,判决2人,查获假冒伪劣口罩2万余只。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确保攻坚年取得显著成效。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关于“重点工作研究分析不够,落实效果不够好”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监督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多研究、多请示、多汇报。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于经费、场地、人手问题开展困难,今年经各部门和重点镇(街道)多次会商,现该项目有序推进。三是提升综治中心的实战能力,启动“智治盐都”联网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工作,整合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资源,切实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作用。

4、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健全领导分工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我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机关各室及其负责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进行明确,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政建设责任。四是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廉洁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增强个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六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精神文件规定汇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及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明辨是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七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采取措施继续抓好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讲廉政课,自觉践行党章,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服务为民的意识。八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领导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加强自身建设。

5、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学风不正、文风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荣委办[2016]21号文件《中共荣县委员会会前学法制度(试行)通知》的规定,在委务会、职工会、党员大会上学习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会前学法学纪共12次。二是强化专项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以开展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按要求完成学法学纪等规定动作,又突出政法职能和业务特点完成创新动作,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效能。今年组织2名人员到市参加公务、政法培训,相关人员切实提升公文处理能力和文件撰写能力,公文做到准确规范高效,不得照抄照搬不网络摘抄。组织21名镇(街道)政法委员到市上集中培训,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市上能力提升学习。

6、关于“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二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严格执行《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执行范围、报销程序、明确纪律要求。三是已经完善广告费、劳务费、专题片制作费等票据,荣县旭阳镇智库摄影经营部退回多支付的500元现金;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的已退回多报销的180元。退回金额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局。

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执行范围、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限制陪餐人员。对超核陪餐10人的用餐费用进行退回,退回金额300元已上缴县财政局。

8、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购买礼品赠送”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派驻纪检组、办公室进行核查,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购买礼品赠送费用进行清退,清退金额2616元已上缴县财政局。

9、关于“无依据发放各种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办公室进行核查,对违规发放的费用进行清退。县法学会发放的优秀论文稿费5900元,已清退4400元上缴县财政局。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财务管理规范。整理印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健全财务支出审批结算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签手续,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和票据使用等。二是加强全委对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增强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作到了财务处理准确规范合标。四是对县委政府慰问政法干警票据不规范已予以纠正完善。对超标和违规领取的加班费、值班费、培训补助予以清退,对票据未审批入账报销由经办人予以清退,已清退加班用餐超标准报销费用108元(职工许某等8人加班用餐)、多报销培训费公杂费1440元(职工江某、庞某等人参加培训)、多领取值班费480元(财务经办人员发放节假日费用失误)、票据未审批入账加班用餐费用130元并均已上缴县财政局。

1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整理印发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和报销程序。实行办公室1个部门统一管理安排,坚决杜绝租车混乱、违规接待等现象,未附清单、明细、公函的或者票据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对2018年3月支付荣县兴荣物业管理公司汽车管理费5468元,其中一张附件《用车确认单》仅写明荣县政法委2017年12月31日用川CVL839(帕萨特),产生费用4830元,用车事由、总公里数、乘车人数、用车人签字等必备要素一律为空白的问题,已完善相关必备要素。

12、关于“加班用餐申报审核报销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委对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增强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财务人员要严格树立经费的审查审核意识,对不符合政策的,以及票据有疑问的,责成经办人员重新处理,或者不予报销。二是派驻纪检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清退。对用餐人员错误、用餐时间不吻合、票据有涂改的违规报销费用,清退金额1180元已上缴县财政局。

13、关于“会计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会计账簿装订规范,会计档案按时归档,做到财务处理准确、规范等。二是规范会计科目核算,对核算记录错误的已完成纠正修改。三是完善我委固定资产核算,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做登记处理。

14、关于“机关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会法》要求,提取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标准作为工会经费。工会会员会费已按时规范收缴并长期坚持,坚决杜绝收缴不规范不及时现象。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5、关于“党建意识不强,党费缴纳不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每月足额专人收缴。二是强化机关党支部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确保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政法工作。三是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各党小组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党小组会,合理安排党课课程,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提升党课质量,确保学有所获。四是结合我委工作特点,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记录,并且,记录人员相对固定,不随意变动。五是严格按照支委会、党员大会的规定要求,按时规范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做到人员清点准确、记录完善规范、程序合法合规、监督有力有效。

16、关于“民主生活会搞应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环节、程序、方法和要求,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审查把关,党员干部发言要求必须有发言提纲,避免发言图形式、走过场,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四是记录完善规范。准确记录会议各项议程,准确记录参会人员发言,不省略和概要记录。

17、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时,要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四)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8、关于“省巡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旭阳镇光明路棚改工程“一房多卖”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工作多年研究未解决甚至基本情况、基本数据都不清楚。在省巡后,县委交由政法委牵头负责解决,由于相关房屋产权争议数量多(总共282套住房,有产权争议的有160套,占比达到56.74%)、性质复杂(有一房二卖的,有先卖后抵债的,有先抵债后卖的,有先安置拆迁户后出卖或者抵债的,有将拆迁安置房、已出售的商品房作为债务担保的等各类不同法律争议),解决的难度大、工作量大、时间成本高。

经过前期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已经彻底查清该工程存在的全部问题,制定完善了止纷定争的化解方案,经多方协调努力,大安区法院已按程序解除对该宗地使用权的查封;多次召集法院、住建、自然资源、税务、旭阳镇等单位梳理完善了产权登记所需的各项资料,目前对产权无争议的140套房已完成办证;剩下有争议的142套,已有40多套在法院进入审查程序,剩余100余套在稳定推进中。

三、巩固成果,驰而不息落实从严治党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责、主动担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委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201708

通讯地址:荣县荣州大道一段1号

邮政编码:643100

电子邮箱:404438830@qq.com

 

中共荣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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