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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3                 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6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做为企业性质,还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在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偏于注重企业效益,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存在一定的敷衍思想。公司下来立即进行了整改,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公司党支部收集了完整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 ,并整理打印分发给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其熟悉并入脑入心,充分了解,并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没有组织学习传达贯彻”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在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仅在公司党支部会议上进行了学习传达,平时行政会议上只谈业务却敷衍了学习。公司下来立即进行了整改,于10月19日印发《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学习计划实施方案》(荣东建发2020〕9号)文件,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安排1-2次专题学习,至今已开展专题学习4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等多个讲话精神,并在公司各类会议会前学习至少10分钟,后期将把此项工作常态化。

3.关于“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司作为企业,思想上还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想法,上级很多文件精神要求有时也无法及时传达到公司,对意识形态工作还重视不够。公司立即进行整改,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支部也加强了谈心谈话制度,在此期间开展谈心谈话8次,及时进行了思想上的提醒,后期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分析,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至少每半年一次专题研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注重对员工的宣传引导与企业文化建设、日常言行的管理教育,将公司发展和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起来,坚持不懈地落实到位。

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安排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公司于1月26日印发《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荣东建发〔2020〕2号),针对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制定了详细的措施,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分为6个组,深入到县城区6个公租房小区一线全天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督查小组不定时进行抽查,直至疫情防控等级下降。公司结合这次巡察整改,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特别是在重大的节假日期间,年底公司印发了《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荣东建发〔2020〕14号),安排公租房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上报,疫情期间,公租房未发生一起传播事件。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反馈出的问题,立即做出要求,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面清退。

6.关于“违规议定公司高管及员工工资标准”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主要是公司对国企相关报备政策了解不全,未意识到工资的制定需向有关部门报备,整改期间,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公司已重新制定了高管及职工工资福利方案,并将公司高管工资标准上报县住建局同意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后期公司将加强国企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相关规定行事。

7.关于“财务管理运行存在安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对保密工作要求学习不够,保密意识不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也有所欠缺,整改期间,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调整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安排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公司帐目,即日起公司财务一切事务由公司财务人员完成,公司与签约单位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做好咨询服务与工作交接,后期将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保密意识。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1)针对财务支出无审批的问题。公司立即责令财务部门进行全面清理,了解到在经办人及出纳人员工作责任心严重不强的情况下,加之财务负责人审核不严,均未发现此情况。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公司还发现一起类似问题,公司立即责令其经办人完善签字审批程序,补充相关附件,并要求财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把好审核关,严格财经纪律,对未走签字流程的费用,一律不得支付,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督查职责,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2)针对虚报工作用餐费的问题。经自查,公司当时对费用报销管理不够严格,整个报销审核流程中的经办人均履职不到位,敷衍了事,公司立即责令经办人将虚报的费用退回公司财务,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经办人、分管财务的副总及财务部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主动约谈。

9.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整改阶段,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学习会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公司也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履职等方面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坚持经常性提醒谈话,做到红脸、出汗,认真梳理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引导公司内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0.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极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在制度制定上不够完善,工程部负责人对管理能力、统筹能力还有待提高。整改阶段,公司研究通过并于11月26日印发《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内部采购制度》及《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采购程序及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工程监管力度。公司通过举一反三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了一一自查,要求发现违规问题或资料不全的,立即整改到位,此项工作纳入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以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公司已设置与配置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员岗位,后期将加强岗位管理人员培训,且督促其他人员再学习和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的发生主要还是公司党支部在刚成立初期,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建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对党建工作要求不够了解,责任心不强,党支部也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造成的,公司现已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后期将加强党建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增加会议记录完结后的把关与审核,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未按党费标准规定收缴党费”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党支部对党费收缴规定了解不全,客观的认为只要没少交就行,不必非要有所区别,出现图便利行事的思想。在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党支部立即进行整改,重新梳理几年来党费收缴情况,并于2020年8月起,每月严格按党费收缴要求造册缴纳,在举一反三自查时,支部发现某党员党费缴纳金额有误,系当时未严格审核工资领取标准造成,后立即要求该名党员补缴不足部分党费,后期支部将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学习及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事事依规依矩,严禁图便利行事。

3)针对“非支委成员参加支委会行使表决权”的问题。经核查,此会议记录实为作废的记录,此问题系当时党务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标记作废,党支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也未尽到督查职责造成。整改期间,公司党支部立即组织召开支部专题会议,带领全体党员将支部会议制度重新学习一遍,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今后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学习,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12.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司支委会分两次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问题。经核查,当时支部刚成立初期,对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不熟悉,在未达到规定时间时就召开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转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讨论,后在党员发展工作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党务工作人员就将时间做了修改,后党支部意识到问题,按照程序重新于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原记录却未及时标注作废,故导致同一事件召开两次会议的情况,现原党务工作人员已调离公司,后期党支部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实行党支部书记审查负责制。

2)针对“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时间有改动,时间顺序前后倒置”的问题。经核查,因在成立初期,党支部对党员发展程序还不熟悉,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2017年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前核查资料时,发现程序上未完善,后支部后补程序找入党申请人谈话,党务工作人员在做记录时就将时间误写成了2017年12月10日,此问题的产生,还是因为党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党支部当时对党员发展工作不熟悉、不严谨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今后将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学习,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大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建工作业务能力的培训,支部严格审核党员发展相关资料,实行党支部书记审查负责制,杜绝不严谨、不规范的现象再次出现。

二、后期工作开展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一)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进行严查细改。

(二)持之以恒,继续抓好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三)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0836,邮编:643100。

 

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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