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荣县扶贫开发局党组中共荣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2 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1日至7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荣县扶贫开发局(荣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荣县扶贫开发局(荣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不深入走过场。
整改情况:1.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支部学、干部职工会议学等方式,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2.制定机关学习计划,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3.严格学习监督管理,针对局党组制定的学习计划及开展的学习,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对党组成员学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局办公室对学习计划、参学人员笔记、会议记录等进行定期查看。
2.意识形态考评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纳入了荣县扶贫开发局年度工作要点,真正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2.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认识。制定了《荣县扶贫开发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对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到年初有部署、季度有分析、年终有总结;3.做好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工作。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的目标考核和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规范言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3.脱贫攻坚重视不够,落实政策要求打折扣。
整改情况:1.重新制作明白卡,将明白卡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在明白卡上将张淑明性别由“男”更正为“女”、将张淑明与户主荣儒关系由“之女”更正为“之母”、将养子由“荣春惠”更正为“荣春慧”、将荣春慧性别由“女”更正为“男”。2.将荣儒户2014-2016年国扶系统及记账薄户主由“古淑琼”更正为“荣儒”,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3.并对全县所有镇(街)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整改情况:1.坚持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加强对《党章》《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编制应知应会给党员学习;3.严格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考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日常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1.所有职工去向牌已全部制作上墙;2.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每天上午9点和下午3点分别通过机关职工QQ或微信群通报考勤情况;3.主要领导对公文印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开展机关公文的专题培训1次,严格按照公文制作运转程序规范运行。
6.信访材料不规范,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建立信访台账;2.严格执行信访送达有关规定,将信访件规范送达到信访人;3.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提升信访业务能力,分管领导加强重视,层层审核把关。
7.接待搞迎送并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由经办人员将差旅费清退,由出纳统一缴财政专户,并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了《荣县扶贫开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出差审批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销范围和报销程序合规。
8.违规报销会议费。
整改情况:1.完善报销资料。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将省级成效考核迎检方案附在报账凭证里,现已及时将该方案归档;2.制定完善会议制度和培训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销费用合理合规。
9.违规多报差旅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荣县扶贫开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对多报的差旅费全部收回,并全部上缴财政。
10.违规购买接待用品。
整改情况:1.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加强监管,杜绝发生此类情况;2.对具体经办人提醒谈话。
11.违规报销生活费。
整改情况:1.清退所有不合规报销费用全部追回,由出纳统一上缴财政专户;2.制定完善会议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规矩意识和红线意识,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行为发生;3.严格实行公务卡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制度;4.组织全体机关职工对财经纪律全面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2.违规租赁私车。
整改情况:已完善报销资料。2019年3月13日、2019年12月24日租车分别是为了迎接2018年、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用车。由于在当时“新荣物业”租车公司不能够提供足够车辆,为了确保迎检工作的正常开展,临时租用了相关车辆,“新荣物业”租车公司也提供了相关依据。今后将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13.超标准购买茶叶。
整改情况:现已对超标准的资金由经办人承担并退还县财政,同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4.超标准多报通讯费。
整改情况:将多报销的通讯费退回出纳,由出纳统一缴财政专户,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查出三人多报销通讯费。
15.虚报差旅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荣县扶贫开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虚报的差旅费全部退回出纳,由出纳统一缴财政专户,并对所有人员提醒谈话。
16.工会管理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1.对16年以来的工会会费情况全面清理,经清理核实会费已逐年收缴到位;2.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将超标准发放的资金退回出纳,并由出纳统一缴财政专户。
17.国有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将底楼门面房用于存放防洪物资和扶贫物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8.基层党建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1.完善所有资料并及时归档;2.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同志,作为党组会议的记录人员,以“参会班子同志审核、存档、查阅以及决策事项落实督办”等办法提高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局党组对党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记录人员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19.“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范,进一步加强培训,按规范记录会议议事决策过程,能够全面反映班子成员讨论决策过程痕迹,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记录规范。
2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1.严肃政治生活,坚持由支部书记或副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支委会;2.严格执行党小组会议制度,坚持了每月定期开展党小组会;3.已完善支部工作手册,按月收缴党费并定期公示;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规定。
21.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规范党员管理。对抽调、返聘到县脱贫办、小井沟办工作的党员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2.加强教育,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对支委成员批评教育。
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1.补交党费,共计251元。2.坚持每月收缴党费,并及时在组织生活记录簿登记。
23.党员发展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员发展规范;2.对党员发展材料全面清理并完善;3.对新发展党员材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2020年新发展党员2名档案材料均已送组织部审核通过。
24.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了《荣县县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2.对今年新提拔调整的中层干部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荣县县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邀请干部监督员参与会议,自觉接受监督。4.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完善干部的选任、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
2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1.局党组对照问题认真清理,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按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落实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3.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针对所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一)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进行严查细改。
(二)持之以恒,继续抓好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三)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附西路617号荣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6106200;邮箱:258235609@qq.com。
中共荣县扶贫开发局党组
中共荣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党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