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1-12-02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全省开展对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巡察办及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的安排,组建中共荣县县委巡察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巡察组,具体开展对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巡察,巡察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驻点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着力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许可、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受理范围内的,如具体环保问题、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给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举报电话:1776098728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同时设置专门意见箱,位于荣县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大楼处,专门电子邮箱:17760987281@163.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