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关注

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在探索中前行

时间:2013-01-21                 来源:荣县纪委   

    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荣县按照要求从2012年9月起,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行政村卫生室全面铺开实施这项制度。近日,荣县纠风办会同卫生局、新合办暗访了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5个行政村卫生室,暗访检查中发现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喜忧参半,还处于探索和起步中。
    喜的是: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已于2012年开始全面实行基药零加价制度,日均住院费和人均住院费都有所下降,治疗费与药品费的比例从过去的30%上升至70%,充分证明药品费已得到全面控制,基层医疗机构盈利模式已开始从单纯依靠药品加价,向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转变。
    忧的是:药品零加价大大缩小了医疗机构盈利的空间,因此个别医院在治疗费和检查费上动脑筋,出现了滥检查、过度检查和超标准收取检查费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某卫生院超标准收取测血糖费,某卫生院多收取陪伴费和多次照光费等问题。行政村卫生室按国家要求是从2012年9月要启动基药制度,但由于大部分村卫生室库存药品未售完,未下架的较多,加之基药的品种到位太少,国家的基药目录有300余种,可实际到位的只有70种左右,无法满足村民的用药需求,因此还没能全面启动,正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有些行政村还存在村卫生室既是新合定点又是泰康药房药品销售定点,存在一个门市多种经营的现象,需要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予以解决。
    建议:一是各基层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规定公示,新合软件系统必须及时更新,执行最新的计价标准,对此,新合办和卫生局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及时公示的卫生机构暂停当月新合资金的拨付。二是尽快配齐基药品种,对某些企业中标后拒绝生产和提供低价药品的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向上反映,争取上级的支持。对拒不接受意见的企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在招投标流程中实行黑名单制度,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各级卫生行政主管机构要强化督促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政策,开展必要的警示教育,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执行得更好,满足人们群众的需要。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1677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br>“码上举报”
纪检监察
“码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