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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开展“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2013-01-29                 来源:荣县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近日,荣县出台规定:县内各单位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中共荣县纪委、县政府效能办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议精神,迅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组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对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上班纪律情况进行暗访,重点检查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内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规定的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已对长山镇等14个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1起科级领导干部违反饮酒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其201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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