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实行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
时间:2013-05-21 来源:荣县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纪、党纪、政纪教育,推进依法决策、规范决策,2013年5月,荣县决定在县委常委会议召开之前进行“会前学法”。
具体做法是在县委常委会各项正式议题开始之前,主讲人(即县法制办主任或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用约10分钟时间为出席、列席常委会的人员讲解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党纪政纪条规。“会前学法”的主题由县委常委办负责提前通知主讲单位做好准备。
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参照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广泛开展会前学纪学法工作。督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进一步增强党纪政纪、法纪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