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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干部违纪问题原因分析

时间:2013-06-17                 来源:荣县纪委   

    2013年元月以来,荣县纪委监察局对反映村级领导干部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处理,截止今年5月,已立案查处9件,占当年立案查处总数44件的20%。通过综合分析,村级干部违纪问题明显上升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一、村级干部违纪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个别村级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私分集体资金。正紫镇坟嘴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吴某,于2007年2月,伙同他人将荣县德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发电厂赔偿给正紫镇坟嘴山村6组的煤灰超界补偿款30000元,以每人10000元的金额进行私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个别村级干部利用工作之便,侵害群众利益。双石镇石牛村主任童某于2012年6月将石牛村13组曹某的危破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用于归还个人购房借款,受到党纪处分。
    三是个别村级干部服务意识淡漠,收受群众好处费。旭阳镇徐家塘村支书兼主任郝某于2012年10月在为村民办理建房手续过程中收受好处费1000元,受到告诫处理。
    四是个别村级干部不认真履职,失职渎职。在土地流转协议工作中,监管不到位,导致非法违规占地,受到党纪处分。
    二、村级干部违纪主要原因
    一是个别村级干部我行我素、私欲膨胀。有的村级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加之对村级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工作透明度不高,因而时有发生集体资金被贪污挪用的情况。
    二是个别村级干部自律意识差。在办理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及惠农项目建设补偿工作中,不是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办事,而是想方设法暗箱操作,不是认真向群众宣传政策,而是千方百计的缩小知晓范围,其运作目的是如何才能侵占他人利益。
    三是个别村级干部宗旨观、服务观淡漠。在群众要求办理建房审批、子女上户、户口迁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等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常乱办事。
    四是有的村级干部好人主义盛行。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不讲原则,明哲保身,“好人主义”,心存“做事留根线,事后好见面”的错误观念。
    五是有的基层党委政府抓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致使一些村级领导干部面临明显违纪问题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三、村级干部违纪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教育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是对村级干部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平时要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若干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学习培训,尤其是要进行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时时进行警醒、告诫,让村干部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实施有效监督。落实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时召开村情发布会,公开村级财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和村(社区)党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员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预防和减少村级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惠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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