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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禁止单位集体购月饼发给职工 公布举报电话

时间:2013-09-05                 来源:四川日报网   

四川日报网消息(蒋兵 记者 杨国庆)要吃月饼,自己掏钱买,禁止单位集体购买月饼发给职工,更不容许向领导送月饼及其它礼物。8月23日,为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借节送礼的不正之风,荣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就向各乡镇、部门发出《四不准》遏制中秋国庆不正之风通知。不准公款购买实物(包括月饼)进行发放、不准发放购物卡、不准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推销物品、不准借节日违规请客送礼。

据介绍,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决定派出暗访组,专项督查各单位中秋、国庆期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邓玉江表示,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四不准》,我们认为就是刹住不正之风的“四大戒律”,这样有利于树立干部队伍的形象,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县纪委、监察出台的《四不准》铁腕戒律,谁敢顶风违纪。”高山镇镇长李兵说。

为了加强监督,县纪委、监察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即 0813-6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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