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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专题调研督导荣县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办专题调研督导荣县巡察工作
时间:2017-11-16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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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2017年第6号)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6日起,对鼎新镇和正紫镇进行巡察,巡察时间原则上为每个单位一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17-11-16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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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提升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荣县巡察始终高度重视宣传引导,采取“五个一”措施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时间:2017-11-09 来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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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2017年第5号)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17年10月25日起,对县农牧业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巡察,巡察时间原则上为每个单位一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农牧业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下属工作单位。 二、巡察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巡察专用举报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1.举报电话:17760987281(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30-18:00)。 2.专用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农牧业局门口;县城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九楼901办公室门口(巡察组驻地)。 3.电子邮箱:17760987281@163.com。 4.通信地址: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906办公室(巡察组驻地);邮政编码:643100。 5.信访接待点:县农牧业局底楼办公室(荣县沿河西路54号)或县城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902办公室。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1.举报电话:17760987283(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30-18:00)。 2.专用举报意见箱设置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县城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九楼901办公室门口(巡察组驻地)。 3.电子邮箱:17760987283@163.com。 4.通信地址: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907办公室(巡察组驻地);邮政编码:643100。 5.信访接待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旭阳镇南帝大道278号)或县城荣州大道一段1号行政中心902办公室。 四、受理反映时间 巡察专用举报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使用时间和信访接待点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县农牧业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之日止。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时间:2017-10-25 来源: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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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10月18日,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行政中心909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万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第三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巡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前几轮巡察工作中,县委巡察组聚焦政治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全体巡察干部克服了诸多困难,积极探索实践, 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效应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将安排2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农牧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鼎新镇、正紫镇等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就做好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黄万波指出,巡察干部要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原则,严明巡察纪律,严格监督管理,积极展现巡察铁军风采。被巡察单位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巡察,把配合巡察组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自觉接受监督。 黄万波强调,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巡察办、巡察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标本兼治,更好地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巡察组要把握政治巡察要求,落实政治责任,凝聚推进巡察工作的强大合力,更加注重有的放矢,以“有为有威有位”为工作动力,精准查找巡察监督突破口,突出荣县巡察工作新亮点。全体巡察干部要再接再厉,稳中求进,努力把巡察工作往实里写,往深里做,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 会上,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全体巡察干部同县委巡察办签订了遵守巡察纪律的承诺书。
时间:2017-10-19 来源: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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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荣县部分乡镇和部门情况反馈会在荣县召开
9月3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荣县部分乡镇和部门情况反馈会在荣县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许尔光、副组长王玉天等出席会议,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清参加并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万波,县委常委
时间:2017-10-10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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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9月1日上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行政中心9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黄万波主持,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伟峰,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听取首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以及县委巡察组对第二轮常规巡察以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暨整治“微腐败”专项巡察的情况汇报,研究并作出处置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运行办法(试行)》《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中共荣县县委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度。 黄万波指出,在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和市县专项巡察中,县委巡察组艰辛付出、努力工作,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六项纪律”,发现了我县部分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一批问题,切实发挥了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黄万波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机构要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处置,及时同相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严格逗硬问责,起到“处置一小片、教育一大片”的作用。各乡镇、部门党组织要端正态度、直面问题,认真对待巡察办和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反馈意见,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杜绝“应付型、简单化、粗暴化”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会议还对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转交第一批信访台账进行了研究处理,确定了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被巡单位名单。
时间:2017-09-06 来源:县委巡察办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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