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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民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26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527日至617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殡葬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了巡察2024729上午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荣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主要负责人履责方面7月29日,我局收到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殡葬行业突出问题的反馈意见,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党组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全责。

2.组织领导方面7月29日,荣县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成立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巡察整改工作;10月31日,荣县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分别代表班子和个人进行自查,班子成员就个人对照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责任落实方面落实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具体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对反馈的6个方面、20个问题,建立《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殡葬行业突出问题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4.监督检查方面。围绕专项巡察中反馈的荣县殡仪馆议事决策不规范、为民服务有差距等问题,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殡仪馆干部职工、丧者家属等进行了重点调查走访和电话回访,对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长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分管县领导对长山镇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确保年底前按工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

1.殡葬政策宣传不到位。2024年5月专项整治期间,荣县殡仪馆才开通96444殡葬热线并补充公示部分项目收费标准,走访发现旭阳镇、长山镇等乡镇存在部分丧葬用品店无照经营、未明码标价情况,临时治丧点占道、扰民现象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

一是多次党组理论学习中传达学习殡葬领域重要文件和精神,研究殡葬领域相关工作。

二是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关于清理规范城区不文明治丧点工作报告》,提出整治建议,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协同相关部门对城区治丧点进行规范。

三是利用网络媒体、公示栏加大对96444殡葬热线的宣传,在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放置惠民殡葬宣传手册,提高群众对殡葬政策的知晓度。

四是分别在6月、9月联合属地政府、市场监管局对县内丧葬用品店开展抽查,确保明码标价、合规经营。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殡葬政策执行不到位。绿色殡葬惠民政策未全覆盖,2021年11月丧葬补助由直接抵扣调整为个人申报以来,荣县民政局宣传、指导不到位,部分群众不知道或不会申报未能享受补助政策,截至2024年4月补助资金申报兑现率仅94.5%,全县还有725户未申报绿色殡葬补助。

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以来,召开镇街业务培训会议2次,发布媒体宣传1篇;向丧属发放惠民殡葬申报指南2000余份,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荣县殡仪馆增设便民服务指导站,为丧属提供绿色惠民殡葬申报指导服务。

三是督促各镇(街道)通过电话、走访、微信等方式,对725户未申报绿色惠民殡葬的丧属进行逐户通知,确保知晓率100%;按季度比对申报数据,向各镇(街道)反馈未申报对象台账4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墓地管理不到位。2019年以来,违规向未满80岁老人预售公墓51棺。未及时收取墓位管理费,截至2024年5月,到期墓位356棺,应收管理费107300元,实际仅收取5400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迟缓。龙洞山公墓可用地已不足3亩,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长山镇公益性公墓2018年4月立项批复以来至今未建成。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荣县龙洞山公墓墓位出售制度》,明确墓位出售条件并上墙公示。

二是荣县殡仪馆严格落实《荣县龙洞山公墓墓位出售制度》,未发现违规出售公墓的情况。

三是每周对管理费到期墓位台账进行清理,并及时联系丧属交费。

四是通过在公墓张贴催缴提示单、融媒体发布公告、电话联系、社区走访等方式通知墓位联系人,积极收取管理费。

五是利用公墓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墓位信息的更新维护。

六是已完成龙洞山公墓扩建项目规划,并将龙洞山公墓扩建项目作为重大工程,向上争取纳入国省“十五五”规划。

七是已向县政府提交《关于新征殡葬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争取用地指标。

八是5月30日,荣县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拨付福彩公益金50万元用于长山镇农村公益性墓地附属设施建设。

九是长山镇农村公益性墓地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

4.专项整治不到位。2012年3月以来,旭阳镇黑林沟村3组、4组有人未经批准集中兴建墓穴并出售,2012年至2013年荣县民政局牵头开展三次专项整治均未取得实质性成效,之后再未开展整治,2016年以来新建墓穴120穴,截至2024年5月,黑林沟村墓穴总数已达267穴,已安葬250穴。此外,2020年以来,长山镇友爱社区3组、4组收取公益赞助慰问金33.46万元,私自同意外来丧属在坟坝湾荒地建墓穴100余穴。

整改情况

一是已督促旭阳镇政府通过座谈、会议等方式对村组干部开展殡葬政策宣传。

二是已督促旭阳镇于8月落实现场安装摄像头、门口设置铁栅栏、安排专人落实巡查责任等工作。

三是已督促旭阳镇分管镇长9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告诫谈话。

四是荣县民政局在8月29日全县民政工作会上对各镇(街道)开展政策宣传,防止新增违建墓地。

五是长山镇分管副镇长对友爱社区两委、村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六是荣县民政局在8月29日全县民政工作会上对各镇(街道)开展政策宣传,明确禁止村组干部在殡葬领域违规获利。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议事决策不规范

5.程序不合规。存在主要领导直接定调拍板、决策走过场甚至“一言堂”的情况。部分议题由荣县殡仪馆馆长首先提出、直接定调,无班子成员表态,未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2024年2月22日,荣县殡仪馆馆长在馆长办公会上直接指定礼仪合作经营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正平代理公司。部分研究决策走过场、无议事过程。2019年以来,馆长办公会直接指定部分零星工程施工方;2020年12月15日,馆长办公会研究老墓区道路改造预标价9.8万元,未研究施工队等工程具体事项及施工方,部分决策“一言堂”;2019年1月职代会讨论奖励性绩效发放事宜,在职工代表均反对的情况下荣县殡仪馆馆长依然拍板按原方案执行。

整改情况

一是在荣县殡仪馆馆长办公会学习《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

二是修订完善《荣县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等事项进行详细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四是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荣县殡仪馆办公会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明确馆长办公会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自己观点,坚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的原则。

五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涉及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六是整改以来,荣县殡仪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和内控制度,如:9月10日办公会提出丧事服务中心LED采购,确定采购项目及经办人员,9月25日办公会通过经办人提交的询价报价,确定金额及实施单位后开展此项目的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决策执行走样。2023年1月18日,馆长办公会研究公墓水池、走廊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5万元,2月15日签订合同时临时增加祥和墓Ⅲ期墓穴砌筑等工程,金额达93924元,超过控制价87.85%。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荣县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和《荣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二是加强对荣县殡仪馆的监管,督促荣县殡仪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涉及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有差距

7.收费标准不明晰。存在弹性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2022年,县殡仪馆向县发科局备案的延伸收费项目63项,价格浮动区间大。上门殡仪服务240元至8000元/具/次,追思纪念品200元至10000元。2017年县发改局批复遗体火化费包含简易告别,而2022年其延伸服务项目报备中包含简易告别主持费60元/具/次。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服务清单,将延伸服务清单从50项优化为20项。

二是降低收费,缩小价格浮动区间。如:上门殡仪服务由240-8000元/具/次减少为240-3000元/具/次,特殊装殓骨灰由之前的120元/具调整为100元/具。

三是已取消追思纪念品收费。

四是2024年8月起,在延伸项目中取消简易告别主持项目。

整改进度已完成

8.收费项目不透明。殡葬车播放哀乐、鲜花服务、礼仪服务等部分收费项目未提前告知丧属。电话抽查2024年1月的50位丧属中47人不知道殡葬车上播放哀乐要收费;7人反映未提前告知鲜花服务、告别仪式需要额外收费;2人以微信扫码支付给工作人员个人。2024年1月,县殡仪馆退回1名市民被强制收取的裹尸袋等费用310元。

整改情况

一是荣县殡仪馆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局要求,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进行了价格公示。

二是10月17日起已取消车辆哀乐收费。

三是荣县殡仪馆内所有服务严格按照事前书面确认,先沟通后服务流程进行,杜绝收费不透明情况。

四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涉及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新制定《荣县殡仪馆礼仪服务合作管理制度》《荣县殡仪馆外包服务考核办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殡仪馆服务人员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

9.便民设施不足

县殡仪馆3个接待服务室均外包,收费180元/间,接待服务大厅免费座椅数量不足,走访发现部分丧属只能在花坛、火化车间外的地上休息

整改情况

一是在大厅休息区增设免费座椅18个,充分满足丧属休息的基本需求。

二是8月8日起,荣县殡仪馆服务大厅增设便民服务站,为丧属免费提供雨伞、开水、爱心药箱、政策咨询等便民化服务,进一步强化荣县殡仪馆公益性属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对外包服务监管不力。工作评估、奖惩等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礼仪公司工作人员对服务价格、项目解释不明晰。电话抽查、走访部分丧属发现存在鲜花重复使用、误导消费。礼仪公司向丧属索要香烟、红包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新制定《荣县殡仪馆礼仪服务合作管理制度》《荣县殡仪馆外包服务考核办法》,限定外包服务内容,健全工作评估机制,明确了监督与奖惩制度。

二是礼仪服务公司于6月将原本的30项服务优化为20项,对服务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上墙公示。

三是礼仪服务公司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次,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

四是建立完善礼仪服务公司的考核制度,督促礼仪服务公司加强对员工的监管考核,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督促礼仪公司开展员工学习教育活动3次,不得误导消费。

六是荣县殡仪馆已落实鲜花献礼后全部入炉,杜绝鲜花重复使用的情况。

七是新制定了《荣县殡仪馆礼仪服务合作管理制度》,明确对礼仪公司职工索要香烟、红包等不当行为的惩戒措施。

八是明确由火化车间和丧事服务中心两个部门具体负责对礼仪服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提醒其开展学习教育,截至目前,礼仪公司开展员工学习教育活动3次。

九是督促礼仪服务公司制定了《德阳市恩泽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荣县分公司管理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11.临聘人员招聘随意。县殡仪馆现有正式职工32人,2019年在无正式职工愿意驾驶新增殡葬车的情况下,招聘2名临聘人员驾驶殡葬车;2021年10月县殡仪馆向县民政局请示聘用1名临时人员,11月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名报考人员同时录取。

整改情况

一是荣县殡仪馆修订完善了《荣县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监管。

二是建立每月职工会学习制度,增强工作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

12.随意增加劳动报酬。2019年以来召开6次馆长办公会以“超工作量补贴”为由增加临聘人员劳动报酬。殡葬车播放哀乐、出售丧葬用品等均有不同比例提成;2022年8月以收入票据由一种改为两种为由增加收费室职工补贴500元/月;2023年12月对个别食堂临时人员提高工作补助1000元/月。

整改情况

指导殡仪馆新制定了《荣县殡仪馆临聘人员工资方案》《荣县殡仪馆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荣县殡仪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并严格按以上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发放临聘人员工资。

整改进度已完成。

13.考核制度落实不严格。临时人员管理量化考核机制、奖惩措施不健全,合同约定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200元/月的奖励性绩效,2022年9月起未经考核直接发放。

整改情况

一是新制定了《荣县殡仪馆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二是局机关纪委对殡仪馆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人员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内部管理混乱

14.规避政府采购。2023年分2次通过内控程序向同一家公司自行采购丧事服务中心办公桌椅、餐桌等家具合计31.9万元(分别为29.7万元、2.2万元),累计金额超过货物政府采购限额30万元的标准。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荣县殡仪馆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9月27日职工会学习《荣县殡仪馆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相关知识培训,领学《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 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对全体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三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

15.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以来,骨灰盒等丧葬用品未及时开展盘存,底数不清。盘点发现骨灰盒库存与登记台账不一致、系统内库存数据与真实数据不一致。纸棺、尸袋等物品分散存放于各业务部门,未统一保管、发放,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9月5日再次对骨灰盒进行全面盘存,清点总数,制定台账,落实综合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库房管理工作。

二是荣县殡仪馆建立定期盘存机制,每月对丧葬用品进行一次清点盘存,形成报表存档,核对台账和数据,做到家底清晰。

三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馆内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2024年9月5日再次开展物资盘存,已建立物资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存放。

整改进度已完成。

1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差旅费报销不实,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等情况。2021年2月支付火化车间购硅胶原料3.38吨货款16900元,附件载明净重2.5吨,多支付0.88吨计4400元。火化车间3名正式职工以差旅费形式每月参与车间特殊服务费奖励分成,初步统计2023年1月至11月共发放36530元;抽查发现2020年县殡仪馆7名职工市外出差期间报销县内差旅费1440元;2020年至2021年县殡仪馆工会3次向县民政局干部发放活动纪念品及奖励金1720元。

整改情况

一是每月通过职工会对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职工自觉性。

二是严格执行《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室严格审核票据,规范审核报销制度。

三是9月3日职工会对《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工会严格按此执行。

四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馆内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追回所有发放不合规的费用,火化车间13330元,差旅费1440元,工会活动2220元,共计16990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制度建设不完善,风险隐患突出

17.未制定规范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内控制度。制定的《荣县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办法》未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大额资金使用过会标准。重点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荣县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办法》,新增大额度资金使用过会标准共4条。

二是已对重点岗位开展排查,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已对采购专员进行更换。

整改进度已完成。

18.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关键岗位由临时人员负责,登记室均为临时人员,负责收费、办理火化证等重要事宜,存在管理失控风险。廉政风险意识不强,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清楚自身廉政风险等级和风险点。2024年春节,因全体职工接受礼仪公司团年吃请,三名班子成员均被问责。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所有关键岗位立即开展排查,将1名正式职工安排至登记室工作,主要负责印章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是每月通过职工会对全体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是2024年7月全体职工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和风险点,提高思想的警惕性和纯洁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

19.租金收缴不及时。2024年5月专项整治期间,一次性补收德阳市罗江区佳新礼仪经营部休息室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租金7.44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新制定《荣县殡仪馆礼仪服务合作管理制度》。

二是财务室加强对礼仪服务公司资金收取的监督管理,及时收取租金,保障资金安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

20.现金管理混乱。现金交接、存现等缺乏监督。收费室代收礼仪公司服务费无交接手续。收费室代收礼仪公司服务费盘点发现代收金额与实际交付不符。存在代收德阳市罗江区佳新礼仪经营部休息室收入以现金形式交予德阳市恩泽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1名正式职工到登记室工作现场监督。

二是财务室工作人员对交接班后资金及时核对,交班人员对资金及时入行。

三是取消收费室代收礼仪公司服务费,礼仪服务费用一律由礼仪公司自行收取。

四是局机关纪委已完成调查,对馆内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我县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问题自查与整改,并将整改要求贯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三)深化成果运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落实民政局行业监管责任,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促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殡葬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真正做到让组织和群众满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01127邮政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幸福路282号;电子邮箱2774323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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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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