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1-03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督导,跟踪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带头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荣县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和督导检查,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三)深入研究,全面贯彻部署。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类别28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在此基础上,各责任股室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将每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统筹兼顾,协调工作推进。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程督导,坚持对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通过定期听取汇报、专项督查、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逐项对账销号。
二、县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一)指出问题:对农村医保定点覆盖面萎缩严重的情况应对措施不够,患者医保获得感不佳。2023年富顺县429个村卫生室有400个以上能实现门诊统筹报账,荣县175个定点村卫生室,仅9个镇的30个能报账。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医保定点,确保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村卫生室设置情况进行梳理,采取镇(中心)卫生院派驻、组建医疗队定期巡诊、一室多点服务等方式,新增医保定点村卫生室59个,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截至目前,全县21个镇(街)196个行政村纳入医保定点村卫生室234个,均已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账工作,报销17346人次,报销金额114.34万元。二是积极破解困难瓶颈,有力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积极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疏通解决了村卫生室极为关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方面问题;同时,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医”联动,共同制定了《荣县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金拨付等规定,确保村卫生室垫付的医保结算基金及时到位,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三是大力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广泛开展我县医保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政策的宣传,印制《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宣传海报1000份发放至所有村卫生室张贴在醒目位置,印制《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宣传册10万份通过镇(街)、村(社区)发放参保居民,提高参保人员知晓率。四是扎实开展上门指导,有效促进村医全面掌握政策。制定《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和村医工作站上门指导活动方案》,医保系统派出20余人,协同镇(街)和卫生院,于2024年9月下旬起对全县已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开展了上门一对一现场指导,详细讲解了村卫生室系统操作、进销存管理、医保政策等内容并指导每名村医进行系统实操,同时制作《定点村卫生室医保结算明白卡》发放给村医,确保每一个村医懂政策、会操作。五是全面实行协议管理,引导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与19家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荣县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补充服务协议》,将行政村都能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药械采购、业务培训、费用拨付等纳入对镇(中心)卫生院的协议管理;镇(中心)卫生院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了《荣县医疗保障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引导村卫生室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力不够。
(1)学习不深不透。2022—2024年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110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60余次,大部分为标题式学习、条款式学习,未按要求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如2022年6月6日、2023年2月20日、2024年1月2日党组会均为标题式学习或条款式学习;“第一议题”坚持不够、时断时续,如2022年1月21日、2023年6月12日、2024年4月1日的党组会均未坚持“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学习纪律,规范学习形式。采取读原文、专题辅导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分别开展讨论发言,并按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持之以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固化为党组(扩大)会的“第一议题”,局办公室收集学习内容和党组会议题,形成议题清单交局党组书记审定后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定期对党组(扩大)会会议记录中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规范会议制度。2024年10月25日印发了《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荣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荣县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议事规则》等4个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各种会议的任务、内容、召开频次、程序、召集人、参会人员范围等,对不同会议分别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职责清晰、流程明确,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学用结合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在研究健全全县参保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保证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保障全民参保方面思考不深、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医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次纳入局党组会学习内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价值取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加大对国家建立的连续参保长效激励机制的宣传力度,确保参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确保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三是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参保缴费通告》《参保缴费指引》《职工个人账户代缴指引》《居民医保小常识》等宣传资料30余万份,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和受益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调动参保积极性。四是做好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参保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8月29日以县政府名义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动员部署会,分解下达2025年参保缴费目标任务;10月17日召开荣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推进会,分解下达阶段性参保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参保进度,每周调度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全力抓实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截至12月31日,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县参保431752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2.落实“三医联动”改革力度还不够。
(1)协同健全“三医”联动监管协作机制不够。在推进全县“三医”联动监管协作机制,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方面发展谋划不深、主动性不强。截至2024年4月,全县137家诊所,开通医保定点的诊所缩减至9家,走访诊所反映县医保局日常指导不够,上门检查出问题就罚款,退出医保协议后诊所就免于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县实际草拟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一个总额”打包付费改革试点方案,并多次召集卫生健康、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开展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荣医保发〔2024〕33号),明确两个工作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医保政策执行、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管理等进行全覆盖指导,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群众的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做好宣传引导,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诊所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今年新增定点诊所2家;对新定点诊所开展现场培训2次,就定点诊所涉及的医保待遇政策、医保目录、药品使用、进销存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审核、医保信息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促进定点诊所自觉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医保服务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不够。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保结算统筹基金补偿支付滞后,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对医院发展有影响。2021—2023年,欠付荣县人民医院24.41万元、荣县中医医院28.07万元、荣县妇幼保健院142.55万元,合计195.0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上争取。多次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关于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保结算统筹基金补偿支付工作的情况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补偿资金到位。二是强化医保业务指导,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相关政策再次组织学习培训。三是及时准确拨付。2024年6月26日及时完成了对县级公立医院2021—2023年取消药品加成医保结算统筹基金补偿金额195.03万元的拨付,其中荣县人民医院24.41万元、荣县中医医院28.07万元、荣县妇幼保健院142.55万元,涉及职工医保基金14.2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180.78万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差距。2022年全县推行新的医保支付方式,2023年3月县医保中心已完成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对账工作,截至2024年5月,尚未对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清算。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清算。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有关规定要求,我县辖区内31家医疗机构于2024年6月12日全部完成了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清算和基金拨付。二是做好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清算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我县辖区内31家医疗机构于2024年12月12日完成了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清算工作,清算拨付职工医保基金379.5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63.24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树得不牢。
(1)报销不便民。落实国家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要求差距甚远,促进“分级诊疗”政策落实作用不够,对农村医保定点覆盖面萎缩严重的情况应对措施不够,患者医保获得感不佳。2023年富顺县429个村卫生室有400个以上能实现门诊统筹报账,荣县175个定点村卫生室,仅9个镇的30个能报账;雷音片区圭山寺村、金花片区大天井村的群众要到25公里外的新桥镇或东佳镇街上报销医保,增加群众就医负担;走访发现部分村卫生室虽已开通医保报销,但以“业务不熟、系统坏了”等原因推脱患者报销,部分村卫生室想开通报销业务,但被告知没有名额。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医保定点,确保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村卫生室设置情况进行梳理,采取镇(中心)卫生院派驻、组建医疗队定期巡诊、一室多点服务等方式,新增医保定点村卫生室59个,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截至目前,全县21个镇(街)196个行政村纳入医保定点村卫生室234个,均已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账工作,报销17346人次,报销金额114.34万元。二是积极破解困难瓶颈,有力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积极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疏通解决了村卫生室极为关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方面问题;同时,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医”联动,共同制定了《荣县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金拨付等规定,确保村卫生室垫付的医保结算基金及时到位,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三是大力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广泛开展我县医保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政策的宣传,印制《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宣传海报1000份发放至所有村卫生室张贴在醒目位置,印制《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宣传册10万份通过镇(街)、村(社区)发放参保居民,提高参保人员知晓率。四是扎实开展上门指导,有效促进村医全面掌握政策。制定《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和村医工作站上门指导活动方案》,医保系统派出20余人协同镇(街)和卫生院,于2024年9月下旬起对全县已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开展了上门一对一现场指导,详细讲解了村卫生室系统操作、进销存管理、医保政策等内容并指导每名村医进行系统实操,同时制作《定点村卫生室医保结算明白卡》发放给村医,确保每一个村医懂政策、会操作。五是全面实行协议管理,引导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与19家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荣县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补充服务协议》,将行政村都能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药械采购、业务培训、费用拨付等纳入对镇(中心)卫生院的协议管理;镇(中心)卫生院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了《荣县医疗保障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引导村卫生室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报销路径不畅通。县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开展报销业务无监管措施,未在医院、药房、村卫生室等公布咨询电话,群众咨询报销不畅;走访了解到办事大厅对手工报销的居民要求其回户口所在地政府报销,未能实行“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保服务管理,畅通群众咨询渠道。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报销业务的监管,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引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积极为参保人员做好就医购药医保结算,在《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宣传海报上印制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结算、门特办理等业务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张贴在所有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单位《首问负责制度》,推进经办大厅“综合柜员制”,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要求,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聚焦群众医保服务需求,修订《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将办理下沉事项及服务质量情况纳入考核,强化窗口人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遵循便民原则,坚决杜绝对到办事大厅进行手工报销的居民要求其回户口所在地政府报销。8月以来,医保中心受理办结来自各个镇(街)的居民医保住院报销40余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4.宣传医保政策有差距。
(1)宣传实效不佳。印制宣传册不简洁,多数人对住院报销比例、异地就医备案等政策理解不清、一知半解,对门诊统筹在职职工800元/年、退休职工1000元/年、居民130元/年、年底清零的医保政策不知晓;宣传品发放情况不清,县医保局对镇(街道)或卫生院宣传资料实际发放和进村(社区)入户发放宣传情况不清,走访发现部分村办公室或卫生院堆放有较多医保宣传册。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作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宣传展板,印发《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宣传海报和《给家长的一封信》《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宣传资料,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二是通过开设“医保大讲堂”、轮岗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加强医保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和村医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医保政策“明白人”,通过各级医保经办人员面对面宣传和各定点医药机构、定点村卫生室、各村(社区)张贴海报、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加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异地就医、门诊统筹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对发放到镇(街道)、村(社区)、医药机构的宣传资料进行台账管理,分别载明领取人、领取数量、领取时间等信息。对各单位领回资料发放情况建立反馈机制,各单位将资料发放登记台账或发放照片等佐证资料进行反馈,形成工作闭环,确保资料发放到位,切实发挥宣传资料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
(2)特殊政策宣传不到位。县医保局及部分医疗机构未在醒目位置公开宣传门特病种及“两病”申请认定的条件、流程等资料,走访了解大部分群众不知晓县级医院负责类风湿关节炎、痛风等43种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镇卫生院负责高血压、糖尿病“两病”认定,也未享受“两病”、门特病种惠民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制作简明易懂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两病”待遇认定及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宣传海报近1000份,在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和各村(社区)显目位置进行张贴,同时印发包含门特、“两病”政策在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小常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2024年7月18日走进园区为111户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讲解企业职工医保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9月7日至8日,我局联合税务部门、相关镇街及社区干部到县城城区中小学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9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到首义广场和部分镇街、村社区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10余场次,就门特、“两病”等医保政策进行现场宣传解读。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到各镇街开展村医平台建设上门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大村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同时要求村医、医护人员加大门特、“两病”宣传力度。三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特殊疾病和高血压、糖尿病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知晓率;要强化经办服务,做好申办流程公示和认定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备案审核,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直接认定,要优化简化认定流程和资料,做到关口前移、主动服务;要做好待遇保障,确保“两病”人员及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医保待遇信访数量居多。县医保局在落实群众享受医保待遇保障方面下功夫不够,2021—2024年收到“12345”、市县转交等信访430件,主要咨询异地就医诊疗、医保待遇报销、门诊统筹报销等医保待遇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医保系统信访“马上办”“限时办”“盯着办”工作制度,实行领导批件直接交办责任股室,压实信访办理首问责任制,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服好务。二是强化宣传抓化解。2024年下半年,医保部门组织全县各镇(街)、村(社区)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敬老月”“就业创业”等宣传活动,到镇街宣传医保政策20余场次,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全覆盖,注重宣传内容实用性,面对面及时回应群众疑惑,帮助化解医保方面困难。三是拓宽渠道抓便民。拓宽医保便民办事渠道,充分发挥国家(省)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作用,方便群众查询医保政策和办理医保业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5.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1)对镇村医保服务站点指导不够。2022年县医保局将参保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报销等业务经办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村(社区)办理,但未掌握基层一线真实情况,就如何提高其业务经办服务能力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身锤炼。建立不定期职工学习制度,不定期召开职工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全体职工业务经办水平;2024年9月前后两次组织单位全体职工集中开展医保政策理论专题培训,由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担任老师,对医保政策的新变化新趋势进行全面讲解。二是拓展神经末梢。加强镇(街道)经办人员下沉经办业务医保政策法规及系统操作的全面培训,2024年4月3日,组织21个镇街的经办人和复核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参保报销相关系统操作、医疗救助等业务培训;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30日,分批次对镇街的经办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脱产轮训,内容囊括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报销政策,医保系统的业务操作等;利用镇(街)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动员机会,安排业务骨干到现场对镇(街)、村(社区)干部开展居民医保、居民大病、异地就医等政策讲解。三是加大指导力度。继续实行下沉经办服务事项包片指导制度,继续开展经办大厅综合柜员包片指导相应镇(街)经办业务,协助指导镇(街道)加强对村(社区)经办人员的培训,夯实村级网底,确保下沉经办业务落实见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对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不优。2022年以来,除按照定点服务协议开展常规检查、考核外,县医保局基本未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指导、服务,对医疗定点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四合理”等“要我遵守变我要遵守”针对性不强,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上门指导服务,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政策学习落实,做好医保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加强患者就医管理等。目前,已完成对全县218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指导。二是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守法意识,督促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3000余人签订了《荣县履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三是印发了《荣县定点医院医保员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荣医保发〔2024〕29号),通过定点医院医保员体系建设,激发定点医院内部医保精细化管理的内生动力,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医保部门—医保办(科)—医保员”的三级管理方式。
整改进度:已完成。
(3)业务培训有差距。县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培训不到位,对最新的医保政策解读辅导不透彻、不全面,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在政策执行中有偏差。如2021年以来,仅开展1次药械集采专题业务培训,部分医疗机构落实政策还不到位;2022年全面实行DRG点数付费法(按照疾病诊断相关组别分阶段付费的制度)以来,持续出现结算清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走访了解,大部分医疗机构反映对临床医生开展的政策培训太少,医生未理解透彻;对2023年《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未及时开展培训指导,部分医疗机构对调整后的收费项目,理解和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常用医保政策培训。今年以来共开设“荣县医保大讲堂”6期,针对医疗机构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DRG点数法付费、《自贡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等政策执行中的薄弱环节,通过邀请上级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权威专家对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开展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医务人员1000余人次。二是及时解读辅导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上级要求,2024年10月10日,在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培训讲解医保追溯码采集工作。10月18日,会同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基金监管工作推进会,结合典型违规案例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和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
(1)收支矛盾逐渐显现。近年来,居民医保参保率逐年下降与基金支付总额在增加矛盾逐渐暴露。如全县2023年比2022年居民参保人数减少1.61万人,经测算少缴纳基金1610万元,而同期就诊人数增加,导致基金支出增加2711.2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居民医保参保,努力做大做强基金盘。2024年8月29日召开荣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全县参保目标任务,10月17日召开荣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推进会,分解下达阶段性参保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参保进度,每周调度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压实镇(街道)责任,各镇(街道)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社区),形成县镇村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全力抓实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宣传队伍到荣县首义广场、城区中小学校、部分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参保宣传活动近30场次,通过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参保缴费指引》《居民医保小常识》等宣传资料、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现场解答、录制宣传视频、悦读荣县线上宣传等形式,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与教体、税务、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紧密配合,突出抓好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重点人群、外出务工人员等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参尽参;建立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局和中心业务骨干、综合柜员组成的宣传指导组,对各镇街实行包片制,做好参保服务与现场指导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总额控制下DRG点数法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合理控制成本,促进医保基金提质增效;强化基金分析与预警,开展每季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针对费用增长异常和特殊人员住院占比较高的定点医院进行约谈预警;强化费用审核与监管,针对预警分析超指标的定点医院,抽审病历请专家进行医疗费用的审核,并按协议进行处理,2024年截至目前专家抽审病历567份。三是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完成省飞检新城医院及国家局下发住院模型疑点线索的核查处理,收回医保基金90.62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对职工互助协会基金监管不到位。2023年3月成立县职工互助协会以来,县医保局党组未督促协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协会运行不规范,无会计且未做账等。
整改情况:印发《荣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荣医保发〔2024〕32号),明确经办服务流程和内控管理,落实专人从事协会会计工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协会规范运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标尺”不一存在风险。县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和日常检查对处方的认定,未相对固定邀请荣县人民医院、荣县中医医院医生参与,未“一把尺子量到底”,同一问题因认知不同检查结果有差异,有医保基金漏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县制订《荣县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方案》,组建了包括33名市级专家库成员在内共计109名的荣县医疗保障专家库。二是抽调专家库专家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等,2024年截至目前,邀请专家抽审住院病历2次、门特认定资料2次。评审前,均严明检查工作纪律,严格要求检查应遵守原则,其中门特认定为全市统一的认定标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防范医保基金漏失风险。
整改进度:已完成。
(4)未发挥基金监督员作用。2021年县医保局聘请20名医保社会监督员,2年任期内仅2名监督员参与2次日常监管,无任何监督问题和线索。
整改情况:一是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了第二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并颁发聘书。二是组织基金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监督内容及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法规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三是发挥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专业特长,今年11月在对定点医院开展检查时,邀请具有财务、医学等专业知识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医院财务管理、病历书写、病情诊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短板。
(1)党组重视不够。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均未研究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履行“四个亲自”不够到位,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作风建设等提醒教育少。
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2024年10月8日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召集研究制定落实我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经局党组会审定后印发。二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7月4日和12月10日党组书记分别听取党组成员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报告,6月28日以《严明党纪,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主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并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医保系统全体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把压力传导贯穿日常。
整改进度:已完成。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如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业务工作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少,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落实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荣医保党组发〔2024〕8号),明确本系统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医保业务工作同开展、同落实。二是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着力强化单位各股室的廉政责任,由各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精准。如2023年51名职工排查出的78个一级风险点、19个二级风险点,但未结合行政执法、待遇审核等岗位特点,点位不够精准,防控措施不够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机关和医保中心“三定”方案、职能职责以及个人岗位职责,分析研究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廉政风险状况。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梳理各自岗位职能职责的廉政风险节点,形成廉政风险清单。三是对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非班子成员由分管领导审核,班子成员由主要领导审核。全系统56名干部职工共查出岗位风险点104个,均按规定制定了有效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8.机关作风不严不实。
(1)行文搞变通。县医保局存在以无字号文件发文搞变通的现象,2023年共发文142个,其中63个无发文字号,2024年1—4月发文32个中14个无发文字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办公室人员开展公文行文规则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重复发以往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2024年截至目前共发文78个,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32个。三是切实提升发文质量,确保所发文件做到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整改进度:已完成。
(2)业务报表只收不议。2024年县医保中心要求各镇每周填报《村医工作站推进情况调度表》,但县医保局对医保中心收集汇总的数据未研判分析,研究制定指导各镇村医工作站工作的措施,增加基层负担。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村医工作站”平台建设工作,立行立改,当时即停止《村医工作站推进情况调度表》的收集,2024年9月中旬制定了《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和村医工作站上门指导活动的通知》,安排对已开通医保联网结算村卫生室进行全覆盖上门一对一的指导,有效推进村卫生室报销工作的开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9.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
(1)面对问题不下“深水”。2023年在推广“医保+”经办服务中,局党组下沉镇村了解到175个村卫生室仅30个能报销医保费用,村卫生室“不能报账”影响群众参保率这一问题后,仅要求收集进度情况,未主动研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破解困难瓶颈,有力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积极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疏通解决了村卫生室极为关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方面问题;同时,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医”联动,共同制定了《荣县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金拨付等规定,确保村卫生室垫付的医保结算基金及时到位,提升村卫生室报销积极性。二是扎实开展上门指导,有效促进村医全面掌握政策。制定《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和村医工作站上门指导活动方案》,医保系统派出20余人,协同镇(街)和卫生院,于2024年9月下旬起对全县已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开展了上门一对一现场指导和培训,详细讲解了村卫生室系统操作、进销存管理、医保政策等内容并指导每名村医进行系统实操,同时制作《定点村卫生室医保结算明白卡》发放给村医,确保每一个村医懂政策、会操作、消顾虑。三是全面实行协议管理,引导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与19家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荣县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补充服务协议》,将行政村都能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药械采购、业务培训、费用拨付等纳入对镇(中心)卫生院的协议管理;镇(中心)卫生院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了《荣县医疗保障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引导村卫生室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医保服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奋勇争先不够。局党组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中办法不多、用力不够,2020年以来,居民参保率连年下降,均未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且排名靠后;2020—2022年,县医保局全县目标绩效考核等次均在良好以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四川工作、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牢固树立奋勇争先意识。二是认真分析研究我县参保工作形势,集思广益,想办法、添举措,千方百计抓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力争完成市下目标任务,提升在全市的排位。2024年8月29日以县政府名义召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动员部署会,分解下达2025年参保缴费目标任务,10月17日召开荣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推进会,分解下达阶段性参保目标任务;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参保缴费指引》《居民医保小常识》等30余万份宣传资料,在首义广场、镇街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在医院、镇街、村(社区)悬挂参保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定期通报参保进度,每周调度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全力抓实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目前我县居民医保参保进度在全市排名第三位。三是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提升医保部门在全县目标绩效考核中的等次。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0.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021年、2022年、2024年均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未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责任制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学习,提升党建工作重视程度,2024年6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12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三是经党组审议后印发《2024年医保系统党建工作要点》(荣医保党组发〔2024〕5号),为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党组集体决策不规范。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现象较普遍,如2023年1月17日、6月2日等党组会议,均有列席人员参与表决;2023年7月31日研究2022年医保工作经费划拨,个别党组成员未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上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做好会议记录,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5日印发《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荣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荣县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议事规则》等4个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各种会议的任务、内容、召开频次、程序、召集人、参会人员范围等,对不同会议分别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职责清晰、流程明确,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党员发展重视不够。2021年以来,局党组未开会审查党员发展,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预备党员超1年半时间还未转正。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认真学习了《图解: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图解: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等知识,进一步用好《党务工作丛书》,规范党员发展各项流程。二是严格党员发展审批程序,今年9月发展2名预备党员工作中,坚持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局党组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列为发展对象人选。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有关要求,支委会于2022年10月19日讨论通过该同志转正事宜,党员大会2022年10月19日无记名投票通过了该名同志转正,2022年10月19日向县直机关工委报送了关于审批该名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现已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对接补充完善了该同志预备党员的转正相关材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1.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够。
(1)县医保局党组对2020年9月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未建章立制,“费用报销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抽查发现2020—2021年均存在既报销差旅费又报销加班补助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清理。对2020—2021年期间加班费和差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重复报销费用已全部清理退还到财政局专户。二是开展财务人员财经纪律、财务知识培训,强化单位职工财经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印发《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单位内部费用报销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坚决防范类似情况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抓紧抓实,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牢整改责任,直到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二)健全管理制度,着力堵塞漏洞。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跟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普遍性问题、面上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整改回潮,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11377;邮政信箱:荣县荣州大道三段236号;电子邮箱:251283689@qq.com。
中共荣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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